一、凡需请购物品,须事先填写请购单,并报中心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采购。
二、采购物资物品需2人以上参加,要货比三家,尽力做到质优价廉,做到付款购物分开。
三、凡购进的一切物品,均由专人验收,并填写物资采购验收清单。
1、核对:认真检查数量、质量。
2、签字:核对无误后,验收人员在发票上签字。
3、报销:财务把关,发票没有购物、付款、验收人签字,不予报销。
四、验收人负责质量监督,要秉公办事,对于物品质量不符合要求,数量价格不符等情况,应拒绝验收,并报告管理人员或中心主任处理。
五、对大型采购的物品,应上报政府采购办统一采购。
走向全媒体——千岛湖传媒中心十年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