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千岛湖传媒中心计算机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07-05-10 10:31:31   
淳安县千岛湖传媒中心计算机管理制度

  为保证淳安县千岛湖传媒中心新闻采编和政府网络系统及计算机设备正常运行,特制订本规定。

  一、计算机实行机主制管理,一人一机,未经机主同意,其他人不得随意操作其电脑。

  二、未经网管人员许可一般人员不得出入主机房,不得随意动用主机房设备。

  三、严禁外来人员(包括实习生)未经许可操作电脑。

  四、严禁上班时间上网游戏、聊天、炒股、拨打各种信息台、购买电脑软件等和工作无关的事情,禁止外来人员随意摆弄电脑,禁止随意使用或控制外来软件,防止电脑病毒事故。尤其在上班时间发现有上述现象者,将予以严肃查处。

  五、机主要定期对计算机进行杀毒,定期进行防病毒软件的在线升级,在使用外来软盘时,要确定无病毒后方可使用。

  六、个人计算机维护以日常基础维护为主,保修期内由原购置的电脑公司负责维修,保修期外由本中心电脑专业技术人员先行维修,如本中心电脑专业技术人员无力维修,经电脑技术人员签字并报请中心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请外来技术人员修理,报销修理费用。

  七、下班时和机器用完后必须规定程序进行关机,同时切断电源,然后关闭门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