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千岛湖传媒中心报纸把关防错纠错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07-05-10 10:40:20   
淳安县千岛湖传媒中心报纸把关防错纠错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强化采编人员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严防各类政治性和事实性差错发生,有效提高报纸采编校印质量,经研究,特对采编校审工作各环节防错纠错作出如下规定:

  一、稿件签审:稿件须经中心分管副主任签批后才能送往编辑部,任何人不得将未经签批的稿件直接发到编辑手中;编辑在编发稿件时首先要检查稿件的审核手续是否完备,对未达到审稿要求的稿件,编辑有权不予编发,并作出以下处置: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退回前道工序补办审稿手续;在时间来不及的情况下立刻送有关领导定夺。编辑如疏忽了检查审稿程序,相关稿件如出现了差错,须负相关连带责任。如果编辑擅自将未经签批的稿件上版面,每篇扣编辑30元。

  二、重大稿件送审:对重大会议和重大活动稿件、事关重大政策导向问题稿件、涉及敏感问题稿件,须送有关负责人审阅签字。批评性稿件刊发按中心《舆论监督采写规定》处理。

  三、记者写稿防错:记者确保稿件事实准确,文字表达准确,人名、数字、日期做到准确无误。若系记者原稿出现的非常识性错误,记者负差错全责,按相应规定处罚。

  四、责任编辑纠错:编辑确保稿件导向正确、政治观点正确、稿件编排位置正确以及稿件的语法、逻辑等方面的正确无误。如果记者和通讯员原稿中的常识性错误,编辑应改而未改的,编辑负差错全责,按相应规定进行罚处。

  五、审校把关:版面责任编辑定版后,须将清样发往值班领导审样。每期的一、二版和每月的理论版须同时送中心主任、副主任审核,三四版须分送副主任审核。领导审核后的大样送往照排室修改后,责任编辑须认真校样,以防漏改出错。校样后,须在报头签上责任编辑姓名和日期,以备查验。

  六、“第一读者”检错:由中心主任、副主任,采编两部主任,每天轮流当“第一读者”,对即将发排的各版报纸版面内容主要项目进行最后检查。主要检查报名、报眉、版序、图片、标题是否有差错,重要领导人的姓名、职务是否有差错以及其他方面是否有重大政治性、事实性和技术性差错。“第一读者”发现差错后,需立即通知值班领导,及时处理。

  七、照排验错:确保发排后的各版胶片与各版面最后签字版面一致,如因胶片发排错误,造成报纸差错的,照排室值班人员负全责。

  八、领导把关:每期报纸必须有在家的中心主任、副主任签字才能正式开印,属于领导把关不严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九、差错阅评:每天由专人负责对当天报纸进行阅评检查,对期数、日期、标题、数据、人名、错字等各类差错情况进行全面审核,并记录在案,汇编形成《差错通报》。

  十、差错处罚:对各类差错须按责任落实到各个责任人,采编人员差错情况分别由两部主任负责进行考核,上报后按《差错考核办法细则》进行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