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千岛湖传媒中心记者采访工作纪律
  发布时间:2007-05-10 10:50:43   
淳安县千岛湖传媒中心记者采访工作纪律

  一、严格遵守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严守党的新闻宣传纪律;

  二、尊重采访对象,注意人格、国格尊严,注意维护中心形象;

  三、必须按规定提前至少1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采访;

  四、注重细节,必须以严谨的作风,认真的态度不折不扣地完成相关采访任务,采访必须要勤记,确保真实准确无误;尤其是县领导姓名与排序不得有漏、错现象发生。

  五、及时反馈采访现场出现的情况与问题;

  六、及时完成采访稿件的写作送交分管领导审稿,并存放于网络部的公共文件夹或记者部的公共邮箱之中;重大稿件及时送有关单位责任人审核签字。

  七、注意经常性地收集各类资料;

  八、跟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记者:

   ①、要及时向部主任和中心分管副主任反馈采访时主要领导的相关精神;

   ②、及时获取主要领导的讲话报告,呈交部主任和中心分管副主任处。

  九、采访失误及差错扣罚依中心采编岗位考核制度执行;

  十、严禁采写有偿新闻,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