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千岛湖传媒中心采编人员新闻科研考核制度
  发布时间:2007-05-10 10:53:50   
淳安县千岛湖传媒中心采编人员新闻科研考核制度

  一、指导思想:

  将业务研究探讨贯穿整个新闻工作之中,以科研为提高新闻质量、办报办网水平之根本,提高采编人员业务素质,培养学习型、创新型、研究型、事业型采编队伍的客观需要。

  二、基本形式:

  ⑴、个人确立课题;

  ⑵、集体研究探讨;

  ⑶、实践探索运用。

  三、成果运用:

  ⑴、每位采编人员年终必须要有业务论文与心得体会递交;

  ⑵、举行业务论文与心得体会交流;

  ⑶、选送省市记协参加年度新闻奖论文类奖项的评比。

  四、责任人员:

  ⑴、总责任人:中心分管副主任;

  ⑵、具体责任人:采编各科室正、副主任;

  ⑶、责任主体:50周岁以下的全体文字记者、编辑。

  五、建立相应奖惩考核制度:

  ⑴、年终统一评定相关等级,对优秀论文进行重奖;

  ⑵、在省市新闻论文奖评定中获奖者,中心应给予相应倍数的奖励。

  ⑶、与年终考核等级优秀的评定捆绑;

  ⑷、奖惩考核办法,依据传媒中心采编岗位考核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