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检验我县防空警报设备的技战术性能,增强市民的国际观念和人防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第三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县人民政府决定于2007年9月11日上午9时30分至10时03分,在千岛湖镇进行人民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9时30分至9时33分试鸣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分钟。
二、9时45分至9时48分试鸣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3分钟。
三、10时至10时03分试鸣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
四、在警报试鸣期间,杭州电视台综合频道(HTV-1)、杭州人民广播电台(中波954)同时发放防空警报信号,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的部分手机用户也能收到防空警报信号代码(预先警报111,空袭警报999,解除警报000)。望全县市民的生产、生活及一切社会活动照常进行。
淳安县人民政府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徐熙蓉 方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