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千岛湖镇客运出租车自98年投入运营以来,对于方便市民出行,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并因其票价低廉,方便群众,深受广大市民和游客的欢迎。但现有出租车因营运时间长,车容车况差,安全隐患多,与千岛湖城市形象已不相适应。根据《杭州市客运出租车管理条例》规定及淳政办发[2007]136号《关于转发淳安县客运出租汽车更新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县将对千岛湖镇客运出租车实行提前更新改造,统一安装税控计价器。结合我县实际,并经县政府同意,我县出租车计价办法改革实行分步实施、逐步推进的政策:千岛湖镇城区范围仍维持现有按人次计价方式不变,城区外按计价器收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城区主干线2元/人次票价维持不变。2元票价营运区间为:新安大街、排岭南路至宋家加油站、新安西路、人民路、开发路至淳安中学、南山大街至宋家加油站、南山一路、南山二路、曙光路、排岭北路至枇杷园路口(排岭北路44号)、新安北路、龙门路、阳光路至水警大队门口、新安东路至千岛湖加油站、明珠路、湖滨路、环湖北路至一家山水大门口、环湖南路至梦之岛大酒店门口、炉峰路、渔港路至三叉路口(原纺织三厂门口)。
二、城区范围界定为:城中湖北路一家山水大门口以内;阳光路水警大队门口以内;新安大街秀水大桥东侧以内;渔港路渔港公园以内;排岭南路宋家加油站以内;新安东路千岛湖加油站以内;环湖南路景湖花园后门口以内;排岭北路公安局大门口以内;开发路自来水二厂以内;南山大街康复中心以内。在城区范围内由2元票价区间进入城区其它支线及住宅小区内统一加收2元/车次;但由支线及小区内进入2元票价区间的按2元/人次计收。
三、城区进出城区以外区域,实行按计价器打表收费。核定起步价4元,起步里程2公里。超过起步里程后5公里内每公里2元;超过5公里以上的部分加收40%的回空补贴费。停车等候累计5分钟以内免费,超过5分钟按每5分钟2元收取。
四、营运出租车运价计费尾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元。后置行李不得另行收费。
五、营运出租车长途包车服务收费由经营者与乘客协商确定。
计价办法改革自二OO七年九月一日起执行。
淳安县物价局 淳安县交通局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叶青 方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