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一”期间大量的旅游车辆将进入千岛湖观光,为维护千岛湖镇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和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经淳安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五一”期间(5月1日至6日)采取以下交通管理措施:
1、“五一”期间禁止施工车辆和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千岛湖镇城区道路通行;
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为维护旅游车的停车秩序,将根据交通流的具体情况,对旅游码头附近的道路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措施,禁止货车、出租车和大型客车通行,公交车辆绕道通行。
3、进入管制区的旅游车辆要服从交警现场指挥,遵守交通分流规定,停入指定的停车场。
望广大驾驶员、市民积极配合,服从交警现场指挥。
特此通告。
2007年4月28日
千岛湖新闻网 责任编辑:姜智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