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公安局关于新安东路千岛湖广场路段实行交通管制的通告
发布时间:2008-07-25

淳安县公安局关于新安东路千岛湖广场路段实行交通管制的通告

  千岛湖广场是千岛湖镇唯一一处供市民纳凉、嬉戏、进行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的大型广场,每晚在广场及周围逗留的市民众多,存在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为维护广场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和畅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决定自八月一日起每晚19:00至21:30时对千岛湖广场周边道路实行以下交通管制措施:

  1、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在新安东路千岛湖广场路段通行(自城中湖宾馆门口至广场灯控);

  2、机动车必须在广场周围的停车泊位内按要求停放。除公交车外,其他机动车(含出租汽车)不得在广场周围临时停车或停放。

  3、每晚19:00时至21:30时,禁止大型货运车辆、工程运输车辆绕广场通行。

  希广大驾驶人、市民积极配合,服从交警及管理人员现场指挥。

                     特此通告。

                    2008年7月25日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叶青 方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