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千岛湖传媒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责任制
  发布时间:2008-09-28 09:57:44   
淳安县千岛湖传媒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责任制

   为明确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保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2008年度淳安县千岛湖传媒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将始终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增强党员干部自重、自省、自警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在日常工作生活中突出一“严”字,注重一个“防”字,使党员干部始终保持良好形象,特制定本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责任制。
     
一、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新闻宣传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二、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立足教育,着眼防范;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中心党组和中心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宋士和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江建红负责全体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负责行风建设 ,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徐小晟负责支部建设、负责全体党员的学习教育和监督工作。

四、中心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贯彻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组织党员、干部学习相关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党风廉政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党风廉政法规制度;

  ()履行监督职责,对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淳安县千岛湖传媒中心

                                          20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