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认真做好2009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切实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营造人人参与交通安全,共同管理交通安全氛围,为全县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创造安全、有序、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2009年春运举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机动车,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报废机动车、盗抢机动车和非法拼改装机动车辆上路行驶,营运客车超员,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等货运车辆违法载人,营运客车当日22时到次日6时在三级(含)以下公路违反规定通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二、举报方式及要求:市民发现上述交通违法行为,可就近向各辖区交警中队或执勤民警口头举报,也可以通过电话或短信的形式举报,举报电话:110 122 0571-64882297,短信举报电话:13575780288。举报实行实名制。
三、奖励:对市民提供线索或证据,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将视情奖励人民币50元―500元,并对举报人保密。
特此通告。
淳安县公安局
二○○九年一月七日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徐爱梅 徐满萍(见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