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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岛湖镇做好被征地农民保障工作
发布时间:2008-12-05

千岛湖镇做好被征地农民保障工作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本网讯 (通讯员 胡双英)连日来,千岛湖镇组织人员从杭千高速公路沿线的农林、淡竹、富泽等村入手,开展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全面调查模底,登记造册,有序推进千岛湖镇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全面实施。


  该镇研究制定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意见及工作计划,健全组织领导,严格政策规定,精心组织,细心工作,防止工作不细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根据各村实际研究具体的工作计划和措施。并充分利用横幅、标语、宣传栏,走访被征地农户,广泛宣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政策,增强政策的透明度。


  调查核实各村2003年1月1日以后被征耕地项目、面积、地名、户数、在册农业人口,以撤并前行政村为计算单位,以第二轮土地承包权证和2002年农村农业统计年报为依据,确认被征用耕地面积,计算参保人数。调查确认的被征用耕地面积在村务公开栏公示3天。在审批发证中严格程序,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研究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方案,确定参保人员落实到户到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及时公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人员名单。对符合参保资格人员,在规定要求、时间里办理参保手续,做好发证和办理退休人员保障金领取工作,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档案,目前全镇已办好手续的有617人。

责任编辑:王建才 吴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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