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措施 重落实 抓建设
淳安县“清洁乡村”工程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
2008年是我县开展省级生态县创建的关键年,也是深化巩固“清洁乡村”工程成果之年,县委、县政府以保护千岛湖环境为中心,加快推进生态县建设,按照新农村建设中“村容整洁”的要求,进一步深入推进“清洁乡村”工程建设。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县政府着重在政策制定、基础投入、队伍建设、组织管理、集中整治等方面下功夫,使“清洁乡村”工程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淳安生态县建设打实了基础。
1、领导重视、保障有力。“清洁乡村”工程是我县近年来千岛湖生态保护与建设工作的一个大手笔,更是我县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有力举措。县四套班子对工程建设高度重视,为工程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保障。6月10日,县委书记办公会议专题听取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千岛湖保护,推进淳安生态县建设的重要举措。7月2日,县委书记陈新华、县长胡侠、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小松带领建设、卫生、农办、开发区和财政部门主要领导,一起到县生态办(县环保局)进行生态环保和清洁乡村工作调研,强调要把生态环保工作和清洁乡村工作,作为各级党委政府的第一责任、第一目标、头等大事。7月14日,专门召开县长办公会议,讨论研究清洁乡村工作和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政策。7月22日,又召开淳安县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书记、县长参加会议并就清洁乡村工作提出了要求。县长胡侠亲自选定并牵头参加《关于加快淳安农村污水处理工程建设》议案的调研。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小松同志组织牵头《深化清洁乡村工程,加快农村环境整治》调研课题,对我县的清洁乡村工作开展了深入调查。县人大、政协多次就清洁乡村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由于县领导的高度重视,使全县“清洁乡村”工程各项工作得到了有效落实。
2、制定政策、长效管理。2008年以来,为深入推进“清洁乡村”工程建设,县委、县政府广泛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结合我县环境保护与清洁乡村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进一步加强清洁乡村工作的通知》淳政发[2008]34号、《淳安县清洁乡村工作管理办法》淳政发[2008]34号、《淳安县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新三年实施方案》县委办[2008]11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千岛湖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县委[2008]41号等一系列重要文件,进一步明确了今后我县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的目标与任务。使我县生态环保和清洁乡村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度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2008年,通过调查研究和征求意见,县委、县政府又将保洁员的财政补助经费在现有基础上适当增加。以撤并前村数及村人口数为标准,500(含)人口以下的村,每村补助2500元/年;500~1000(含)人口的村,每村补助3500元/年;1000~1500(含)人口的村,每村补助4500元/年;1500人口以上的村,每村补助5500元/年,使农村保洁员队伍进一步得到稳定。
3、强化监督,完善机制。在“清洁乡村”工作的监督管理上,将“清洁乡村”工作列入年度乡镇环境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定了考核细则,并采取日常检查与集中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为不断深化“清洁乡村”工程内涵,及时发现并努力解决目前存在的问题,为把“清洁乡村”工作推向更高层次,从今年开始,我县每季度将对全县乡镇“清洁乡村”工程开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4月、7月,县环保、农办、水利、卫生、妇联、团县委等部门,组成五个检查小组对全县“清洁乡村”工作进行第一、二季度检查。县“清洁乡村”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并将检查结果通报全县,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同时,为确保“清洁乡村”工程顺利开展,各乡镇均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做到书记和乡镇长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班子成员合力抓。建立了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定期到农村开展检查指导而且大部分乡镇都建立了联村干部长效保洁考核办法,使全县清洁乡村工作得到了有序推进。
4、加大投入,夯实基础。为加大千岛湖保护力度,加快推进生态县建设步伐,县委、县政府出台《淳安县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今后三年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具体目标和工作任务。要求到2010年底,各乡镇政府所在地全部建成污水处理设施,沿湖60%的村庄生活污水得到有效的处理。全县425个行政村全部完成垃圾填埋场建设任务,并投入使用。所有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85%以上,其它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72%。在工程建设中,全县各乡镇和行政村都结合实际,加大了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使全县农村环境基础设施更加完备。
在工程建设中,各乡镇都注重选择部分条件较好的乡镇进行先行试点,并及时总结提炼成功的做法和经验,有效促进了全县面上工作的开展。针对农村垃圾收集处理,瑶山乡开展了农村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将垃圾分为可燃烧、不可燃烧、可回收垃圾三类,每个村建立了两格式垃圾房进行分类收集,并建立废品回收网络,实现了源头分类,源头收集。针对农村垃圾收集和处置设施建设,宋村乡对设施建设率先提出统一选址、统一规格、统一招标、统一施工、统一管理的“五统一”措施;针对村级保洁员队伍的建立和管理,千岛湖镇率先在全县推行村级保洁员队伍统一招聘、统一着装、统一工具、统一标准、统一考核、统一公约的“六统一”管理办法;针对“清洁乡村”工程的长效保持,大墅镇在全县率先推出制定村级卫生公约、明确清洁环境日等措施,为全县“清洁乡村”工程的开展起到了典型引路作用。
▲在淳杭州市人大代表在瑶山乡检查农村建筑垃圾填埋场建设情况
5、加强联动,合力推进。在“清洁乡村”工程中,我县把上下联动、批次互动作为推进“清洁乡村”工程建设的有效办法,集中全县上下的力量共同开展“清洁乡村”工程。各乡镇和农村把控制垃圾污染作为重点,但又不局限于垃圾污染控制工作,而是按照新农村建设中“村容整洁”的目标要求,把改水、改厕、改路和建设沼气池“三改一建”与“清洁乡村”紧密结合起来,围绕农民饮用水工程和康庄工程建设,许多行政村都进一步加大了改水、改路工作力度,结合农村厕所改造和推广建设沼气池工作的开展,今年全县农村改厕已完成3032只,占全年任务数的43%,完成农村户用沼气池1339只,占全年任务数的53.6%,其中一半以上均已启动,许多已经提前建成投入使用,使农村环境质量进一步得到全方面的改善。
6、突出重点,加快建设。为进一步深化“清洁乡村”工作,彻底解决农村建房等建筑垃圾入溪入湖的重点问题,我县开展了农村建筑垃圾填埋场建设。根据《淳安县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新三年实施方案》县委办[2008]111号文件要求,2008年,要完成千岛湖、瑶山、界首、富文、石林、汾口、中洲七个乡镇140个农村建筑垃圾填埋场建设任务。为将建设任务切实落到实处,县环保局组织相关人员多次到瑶山、界首等七个乡镇进行调研,就农村建筑垃圾填埋场建设的选址和建设要求进行了指导。到目前为止,瑶山乡贡坑村、富沿村;富文乡方家畈村、漠川村已经开工建设,千岛湖镇、界首乡、石林镇、汾口镇、中洲镇也已完成了选址前期准备工作,预计9月底将全部开工建设。
通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清洁乡村”工程建设得到了成功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1、农村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清洁乡村”工程的开展,解决了农村垃圾污染这个多年来的“老大难”问题,硬件设施的配套完善,使农村垃圾“有处可去”;集中整治的开展,使农村环境面貌“焕然一新”;村规民约、卫生公约及长效管理制度的建立,使农村环境保护“有章可循”;村级保洁员队伍的组建和运行,使农村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有人管事”。通过“清洁乡村”工程建设,农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环境质量得到大大改善,呈现出水清、路洁、村美的新气象。
2、生态保护与建设基础得到夯实。农村环境保护是千岛湖从源头抓起的重要举措,也是淳安生态县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清洁乡村”工程建设的开展,一方面最大程度地降低了垃圾入湖污染对千岛湖水质富营养化的影响,推进了生态乡镇和生态村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另一方面使我县的农村垃圾污染控制工作走在了全省的前列,进一步落实了争当全省生态建设示范的要求。
3、新农村建设进一步扎实推进。“清洁乡村”工程建设的开展,以及在建设中深化开展的“三改一建”工作,有效切合了新农村建设中“村容整洁”的目标要求,也促进了生产的发展。如里商、威坪等茶叶、蚕桑大乡镇从提高农产品生产的产量质量入手,把“清洁乡村”工程向茶叶、蚕桑基地延伸。村庄环境的改善提高了农村文明程度和群众生活质量,“清洁乡村”工程选址中民主决策方法的实施,也有效推动了农村民主管理的进程。因此,“清洁乡村”工程尽管以控制垃圾污染为突破口,但在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各个方面都起到了积极作用。
▲“清洁乡村”取得可喜成效,秀美的湖畔村庄如诗如画。
我县实施生态乡镇创建新举措
根据《关于2008年~2010年生态区县(市)乡镇建设推进计划》要求,2008年淳安县要创建省级生态县的任务。根据创建要求,2008年淳安县要完成4个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和13个省级生态乡镇创建任务,为进一步明确创建目标,确保完成创建任务,8月4日,县政府下发了《生态乡镇创建考核评分办法》,对通过省市环保部门考核验收(包括复核),获得国家环境优美乡镇和省、市级生态乡镇命名的,给予考核计分奖励。
办法规定,凡通过国家环境优美乡镇和省、市级生态乡镇验收并合格的,在乡镇领导干部工作业绩考核、先进集体附加分中参照综合先进加分办法加分,分别加6分、4分和2分(省市连创就高计分);对年度完成各级生态乡镇创建任务并通过命名的,根据县委[2007]38号文件精神,除上级部门奖励外,县政府再按以下标准予以配套奖励: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奖励10万元,省级生态乡镇奖励5万元,市级生态乡镇奖励3万元(连创连奖)。
同时,对因工作原因未能通过省市环保部门考核验收(包括复核),影响全县创建计划推进的,也采取考核计分办法。对完不成年度创建任务的,在项目准入、乡镇部门年度考核评优创先等方面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对完不成年度创建任务的乡镇,乡镇领导干部工作业绩考核中“环境保护”部分的8分考核分记作零分;对完不成年度创建任务的乡镇给予通报批评。
淳安县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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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千岛湖传媒中心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徐爱梅 徐满萍(见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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