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扎实有效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我县“十一五”期间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两项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的完成,促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我县于今年5月正式启动了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据初步统计,前三个季度,全县COD绝对减排量383.9吨,新上项目增量116.6吨,净削减量267.3吨,削减率为7.00%;SO2绝对减排量212.7吨,新上项目增量71吨,净削减量141.7吨,削减率为6.98%,两项主要污染物减排均超额完成。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
我县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县长为副组长,环保、经贸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建立了工作制度,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加强减排工作领导和工作力度。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污染物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就加强污染物减排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工作措施作了明确和具体部署。8月,我县召开了污染物总量分配和减排工作会议,将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配额分配到各相关企业,对减排任务以县政府目标责任书的形式分解落实到各有关乡镇和部门。县四套班子领导高度重视污染物减排工作,在县委全委(扩大)会议上,专门听取了污染物减排工作的汇报,县委书记陈新华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胡侠县长在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乡镇领导干部等多次会议上,都对污染物减排工作进行布置,提出要求;县人大、县政协也把对主要污染物减排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开展监督和检查。全县各乡镇部门对减排工作也更加重视,落实专人分管,专人负责,各减排企业更是将责任层层分解逐一落实。
二、围绕目标,规划先行
为指导“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我县编制完成了《淳安县“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减排规划》,对淳安县的排污现状进行分析、对新增污染物的排放进行预测的基础上,科学提出了减排方案、重点减排工作和保障措施。按照规划要求,到2010年全县COD在2005年3820吨的基础上削减382吨,考虑增量因素,绝对减排量为3434吨;SO2在2005年的2023吨的基础上削减202吨,绝对减排量为627吨。为确保“十一五”期间污染物年度减排任务的完成,我县编制完成了《2007年淳安县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将减排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企业。此外,为保证减排约束性指标的完成,根据上级有关要求,于8月编制完成了《淳安县“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减排应急预案》并下发实施。
三、层层落实,措施有力
为保证主要污染物年度减排任务的完成,我县将目标任务分解到相关企业,具体落实了减排工程措施。
一是加强重点污染源督查。
加大污染源现场检查频次,尤其是强化了对县控以上重点污染源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健全污染源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开展明查暗访和蹲点排查,着重检查和严肃查处擅自停运和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违反排污申报制度等严重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办事,严厉打击企业各种环境违法行为,遏制污染反弹,规范企业环境行为,确保减排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上半年环保局单独执法963次,出动人员2146人次,出动车辆921车次,对市控以上污染企业治理设施运转情况、2003年以来新上项目的环境保护执行情况及限期治理项目完成情况进行了督查,从源头上控制了新污染源的产生。
二是关停造纸企业。
我县文昌镇白洋纸业有限公司(废纸造纸企业)因废水治理设施不完善,废水不能稳定达标排放,于2006年被县政府依法关闭。枫树岭镇的4家石灰沤竹土法造纸企业也因在限期治理期限内,未能完成限期治理任务,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报批县人民政府后,对4家造纸企业依法予以关闭。
三是加大行政处罚力度。
今年我县紧紧围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专项清查、中高考迎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监督管理等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加强了对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转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擅自停止设施运转或设施运行不正常、导致污染物超标准排放的企业单位,坚决做到发现一起、处罚一起,处罚力度大大加强,工作取得良好成效。1月~9月,环保局行政处罚承办案件9起,办结案件9起,罚款总额215000元。
四是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
为切实完成污染物减排任务,我县在资金十分紧张的条件下,多方面筹集资金,建设了千岛湖镇南山污水处理厂、坪山污水处理厂、汾口污水处理厂等三处污水处理厂,污水总处理能力达到2.5万吨,其中千岛湖镇南山污水处理厂,截至9月中旬,已累计完成污水处理水量136万余吨,日处理污水达5000吨左右,整个运行过程中严格控制运行参数,今年1至9月各项指标的平均去除率均达到80%以上,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排放达标率达到了98%。坪山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2万吨/日,其中一期1万吨/日已基本建成,总投资4847万元,主要接纳坪山工业园区的企业工业污水及附近居民生活污水,汾口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为1万吨/日)一期处理规模为0.5万吨/日的工程也紧锣密鼓的进行中,预计项目都将于2007年底建成并投入使用。
五是加强污染源在线监测建设和监控中心建设。
根据《杭州市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工作2007年度责任书》的要求,我县积极开展2007年度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和监控中心建设工作,在资金非常紧张的情况下,自加压力,将省、市目标责任制中要求建设的三级监控中心升级到一级。目前三家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单位都已按照省市的统一要求,基本完成了建设任务,监控中心建设也将在月底前完成。
六是严格项目审批管理。
在项目审批上,始终把握“增产不增污”原则,确保各项污染物的排放量在规定的环境容量以下。对新建项目要求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新、扩、改建项目实行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几年来,通过环保审批的项目均为无污染或轻污染的项目,环评执行率100%。对未按规定申请环保“三同时”验收,超过试生产规定期限的违法排污企业,一律责令限期验收,污染严重的责令停产整治,改变了以往“重审批,轻管理”的局面。
七是加强许可证管理和排污费征收。
排污许可证管理和排污费征收作为一项法定的行政管理内容,不仅对强化污染源的监督管理,提高排污单位的环保意识,促使其认真履行环保义务提供了可靠的保证,同时也为环保部门掌握新、旧污染源准确情况,明确环境监督管理的重点,控制和减少环境污染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针对我县的实际情况,把排污许可证的管理、排污费征收工作与排污申报登记工作结合在一起,加大排污收费宣传力度,严肃排污费征收纪律,充分发挥排污费在环境保护中的经济杠杆作用,促进企业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落实长效管理制度,推进环境保护的发展。
淳安县环境保护局 淳安县千岛湖传媒中心 联办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邹楚环 方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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