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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要求上报2008年度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完成和进展情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1-13

关于要求上报2008年度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完成和进展情况的通知

关于要求上报2008年度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完成和进展情况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部门:
    为确保2008年度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顺利实施,杭州市生态办将于7月上旬组织市监察局、市建委、市经委、市农办、市农业局、市环保局等单位对各县市2008年度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开展年中检查。
    为确保我县2008年度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顺利实施与完成,经县生态办研究,现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对照与县政府签定的《淳安县2008年度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内容,认真做好自查工作。
    希望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在做好2008年度目标责任制自查工作的同时,根据县生态办[2008]4号、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加快启动和推进各项考核目标任务,认真实施年度各项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项目,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各乡镇与各单位请将相关的每条考核内容的进展完成情况、存在问题以及下一步对策措施等内容填入表格本文所附表格,于6月30日前以电子文档形式从党政网报县生态办(县环保局,联系电话:64886709)。
 
 
 
淳安生态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八年六月三十日

2008年度淳安县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完成和进展情况                                                                                                                                                                                            2008年6月30日                                                                                                    责任乡镇或单位:
序号
责    任    内    容
责任单位
完成和进展情况
存在问题与建议措施
1
生态县建设专项经费不低于上年度县财政支出的1.2%,并和环保局联合下达资金年度使用计划。
财政局
 
 
2
积极推进辖区内乡镇环境保护机构的设置工作,千岛湖镇、汾口镇、威坪镇配备专职环保员。
人事局
 
 
3
领导重视,“一把手”负总责,落实“十一五”规划中各项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年度工作任务,把群众关注的重大环境问题列入政府办实事项目。召开生态建设领导小组会议1次以上。
 
 
 
 
 
 
 
 
环保局
 
 
 
 
 
 
 
 
 
 
 
 
 
 
 
 
 
 
 
 
 
 
 
 
 
 
环保局
 
 
 
 
 
 
 
 
 
 
 
 
 
 
 
 
 
 
 
 
 
 
 
 
 
 
 
 
 
环保局
 
 
 
 
 
 
 
 
 
 
 
 
 
环保局
 
 
 
 
 
 
 
 
4
(1)召开环保宣教协调小组会议,制定年度计划,分解落实并加强督查。
(2)每年召开1次以上有关环境质量和生态建设的新闻发布(通报)会。配合省市并组织本地新闻媒体围绕环保工作开展新闻集中采访活动;在《中国环境报》和杭州市级以上媒体专版或发表环保稿件20篇以上,在当地媒体开设环保专栏。
(3)围绕“六五”世界环境日等开展大型环保主题宣传活动,指导志愿者开展环保活动。
 
 
5
(1)配合省、市做好生态环保培训组织工作。
(2)在本地党校中青班、进修班等开设生态环保课程或讲座;全年组织生态专题培训和讲座15场,组织环保“四进一下”宣讲活动10次。
 
 
6
在市区广场和主要道路、街道、乡镇设立大型环保公益广告牌,在社区新增环保宣传牌20块,营造良好的氛围。
 
 
7
督促开展市级 “绿色社区”、“绿色家庭”创建活动示范点、环境教育基地等“多绿”创建工作;创建市级“绿色工地”8家以上,完成1家县级环境教育基地创建;巩固深化“多绿”工程。
 
 
8
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
 
 
9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两次以上“清洁乡村、保洁家园”活动;完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开展城郊结合部和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消除路边、水边、村边生活垃圾等污染,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10
全年向市生态办提供生态建设信息12篇以上,完成生态建设调研课题1篇。
 
 
11
按时完成《生态建设1250工程进度表》和各类总结材料并上报市生态办。
 
 
12
完成省市生态办和省市整治办的年度任务。
 
 
13
不发生因监管不力、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不发生因环境污染引起的重大群体性或群访事件。
 
 
14
(1) 督促完成石林镇、金峰乡、中洲镇、宋村乡、瑶山乡、富文乡、梓桐镇、大墅镇、鸠坑乡、左口乡、里商乡等11个乡镇政府所在地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2) 督促完成安阳乡昌墅村、安阳乡山下村、石林镇富德村(原双岭村)、金峰乡景山村(原阔畈村)、浪川乡马石村、姜家镇姜家村(原城东村)、临岐镇夏中村、屏门乡佛岭后村、文昌镇王家源村(原丰源村)、瑶山乡琅坑源村(原琅坑村)等10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3)协助县农办督促完成大墅镇上坊村、界首乡坎脚村、宋村乡宋村村(原下前山村)、中洲镇余家村、威坪镇楼厦村、千岛湖镇富泽村、里商乡江村村、安阳乡下栖梧村、瑶山乡幸福村、汾口镇简门村(管网工程)等10个示范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15
督促完成姜家镇政府所在地新增建设日处理200吨微动力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设施。督促威坪镇完成日处理500吨污水微动力设施建设和人工湿地工程建设。
 
 
16
(1)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计划,按总量分配原则,分解落实各污染源的总量目标,确保完成污染物年度削减任务。
(2)2008年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比2005年累计净削减7%和7%。
 
 
17
出境断面水质达标率大于70%;或出境断面水质不劣于入境水质;或出境断面水质与上年度相比改善幅度大于5%;县(市)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85%以上;2008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30天。
 
 
18
确保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标率不低于60%。(否优指标)。
 
 
19
制定《钱塘江流域杭州市水污染防治“十一五”专项规划》的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20
编制完成2008年度主要污染物削减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上报减排量和详细清单,建立增减量台帐,并与具体削减实施项目对应。
 
 
21
完成污染源普查年度工作任务。落实2008年污染源普查工作经费和办公条件,做好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加强污染源普查质量控制。2008年5月底前按要求全面上报污染源普查汇总数据。
 
 
22
加强污染治理,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严格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制度严把行政许可关,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达到100%,“三同时”执行率达到90%以上;确保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废气排放达标率大于90%;
 
 
23
 
(1)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开展“飞行监测”工作,并按季上报“飞行监测”结果,配合做好省、市级“飞行监测”,市级“飞行监测”合格率必须达到80%以上。
(2)对“飞行监测”和日常检查中发现的2次(含2次)以上超标排放的企业必须由当地政府下达限期治理,并按时完成治理任务,及时上报2008年限期治理(或整治)企业名单。
 
 
24
工业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危险废物无害化集中处置率达到70%以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达到90%以上,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不低于90%。
 
 
25
(1)按《杭州市划定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区域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深入推进“禁燃区”工作,在建成区、开发区(含工业功能区)范围内全面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由政府发文落实,3月底前完成辖区内所有炉、窑、灶调查工作并及时上报,2008年工作量不得少于需整治企业数的30%。
(2)完成杭新景(杭千)高速公路沿线综合整治任务。建立厂容厂貌、治污达标、企业关停等整治档案,每月按时上报整治进展情况(以市整治办统计为准)。
 
 
26
(1)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在建设和规划部门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规划红线基础上,完成淳安县威坪镇饮用水源保护规划编制。完成30%以上乡镇的饮用水源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3)加强对保护区范围内的农业、工业、生活等污染源的监管,制定年度整治计划,确保在“十一五”期间消除污染源的影响,对保护区范围内的污染点源每年开展4次以上监督监测。拆除所有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直接排污口。
(4)汇总环保、水利、卫生、建设(自来水厂)的监测数据,编制2008年度饮用水监测月报。
 
 
27
积极推进辖区内乡镇环境保护机构的设置工作,与县人事局共同完成在千岛湖镇、汾口镇、威坪镇配备专职环保员工作。
 
 
28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淳安生态县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推进淳安生态县建设的若干意见》等要求,积极开展生态县创建活动,并对各乡镇的创建工作给予指导和配合。
 
 
 
29
在县级报刊和媒体上公布年度任务书。
 
 
30
编制并督促实施淳安县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严把项目立项审批关。
发改局
 
 
31
从严控制千岛湖岛湾里的各类水上建筑,切实加强湖区环境管理,控制餐饮污染,取缔所有水上餐厅。
 
 
32
完成列入2008年计划的“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中示范村的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生活垃圾收集处置工程。完成重点整治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置工程。
县农办
 
 
33
联合环保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两次以上“清洁乡村、保洁家园”活动;完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开展城郊结合部和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消除路边、水边、村边生活垃圾等污染,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34
督促完成汾口镇富塘村(原富满山村)、汾口镇鲁村村、汾口镇寺下村、汾口镇西村村、汾口镇祝家村、枫树岭镇铜山村、姜家镇石颜村、临岐镇左源村、宋村乡镜洪村(原镜头村)、王阜乡王阜村、威坪镇叶家村(原光辉村)、文昌镇富山村、瑶山乡幸福村、中洲镇中洲村(原际山村、中一村)等14个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35
督促完成大墅镇上坊村、宋村乡宋村村(原下前山村)村、界首乡坎脚村、
中洲镇余家村、威坪镇楼厦村、千岛湖镇富泽村、里商乡江村村、安阳乡下栖梧村、瑶山乡幸福村、汾口镇简门村(管网工程)等10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36
督促完成杭州商络丝绸有限公司、杭州千岛湖兴盛丝业有限公司等2个农产品加工企业污染治理工程。
 
 
37
完成浪川点水坑茶叶专业合作社、中洲毛山岗蔬菜专业合作社、梓桐镇效益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3个无公害、绿色、有机农林产品生产及基地建设工程。
农业局
 
 
38
完成淳安千岛湖天清茶叶合作社无公害生态茶园、淳安县水果产销协会鸠坑黄坞桔场生态果园2个生态农业园区建设。
 
 
39
全县新建农村户用沼气池1789只。
 
 
40
(1)11月底前: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尿综合利用率达到93%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达标率达到98%以上;限养区内散养畜禽存栏量在2007年基础上削减10%以上。
(2)完成省政府下达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污染整治任务。
 
 
41
督促完成文昌镇东树坑养殖场1个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工程。
 
 
42
督促完成枫树岭镇衍昌村、汾口镇寺下村、文昌镇东树坑村、威坪镇杨家畈村、姜家镇庄源村、瑶山乡双共村、枫树岭镇大源村、姜家镇双溪口村等8个清洁能源利用村建设。
 
 
43
完成浙江千岛湖银丰生态养殖场养殖业污染物综合利用与处置工程。
 
 
44
加快建设城乡生活垃圾中转及处置设施建设,确保建成区及中心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2%和75%以上。督促完成安阳乡垃圾中转站建设。
建设局
 
 
45
在建设和规划部门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规划红线基础上,协助县环保局共同完成淳安县中心镇饮用水源保护规划编制。
 
 
46
确保千岛湖自来水厂取水口水质5参数、氨氮、CODmn或TOC、叶绿素、水位计等水质自动监测系统正常运行,按照规范有效数据获取率大于80%。
 
 
47
加快淳安县城污水管网建设,10月底前南山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能力达0.6万吨。
 
 
48
启动千岛湖镇城西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10月底前开工建设。
 
 
49
10月底前完成千岛湖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工程的前期工作。
 
 
50
在2007年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城区污水截污率。
 
 
51
加快城区的污水管网建设,10月底前淳安城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同时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厂(含开发区)环境管理,确保出水水质达标率达到85%,各有条件的污水处理厂(包括集中式工业废水处理厂)总排放口按要求建设与省级联网的在线监测装置,并安装等比例采样器。
污水处理厂污泥必须全部得到安全处置。
 
 
52
城镇建成区绿地率达到48.5%。
 
 
53
创建市级“绿色工地”8家以上。
 
 
54
(1)建立河道长效保洁机制,确保辖区内河道的保洁工作。
(2)实施“万里清水河道工程”,11月底前完成涉及武强溪、进贤溪等11条流域14个乡镇35公里河道整治。
(3)完成汾口镇一桥下游河段1个河道综合整治工程。
(4)完成梓桐源(卢家-慈溪)段水生生态系统恢复工程。
水利水电局
 
 
55
11月底前完成六都源水土流失治理:内容为坡面整治15.18hm2,新建石坝5303m3,蓄水池25座,载水沟2714m。
 
 
56
完成安阳竹笋合作社、姜家狮石竹笋专业合作社有机农林产品生产及基地建设工程。
林业局
 
 
57
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进度,确保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指标。
国土局
 
 
58
2008年10月底前督促关停郑家石煤矿。
 
 
59
督促完成威坪镇横双硫铁矿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60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按经济发展部门提供的辖区范围内高污染、高能耗落后产能相关企业名单,制定落后产能关停整治计划并组织实施。
经贸局
 
 
61
督促完成完成浙江诚鑫织造有限公司的清洁生产审核项目。督促完成省、市下达的强制清洁生产审核任务。
 
 
62
督促有关乡镇和部门关停50%的除特种纸外年产1万吨以下以废纸为原料的造纸企业。
 
 
63
督促完成淳安千峰水泥有限公司废弃煤渣1个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工程。
 
 
64
(1)完成05、06省道(淳安段)、杭千高速(淳安段)可视范围内坟墓的治理,全县“三沿五区”坟墓治理率达95%。
(2)完成安阳乡五堡村、大墅镇寺林村、姜家镇银峰村、里商乡架子岭村、里商乡五兴村、屏门乡项家村、文昌镇卢家庄村、梓桐镇杜井村等8个生态墓地建设工程。
民政局
 
 
65
督促完成在公共设施(宣传窗、广告牌、路灯)上推广使用清洁能源;配合环保局做好大型环保公益广告牌设置工作。
城管办
 
 
66
继续加强建筑工地渣土运输管理,防止扬尘污染。
 
 
67
做好生态县建设有关指标年度完成情况的测算工作,协助生态办对指标可达性情况进行分析。
统计局
 
 
68
万元GDP的COD、SO2排放强度和能耗、水耗数据统计及时,反映全面。
 
 
69
加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安全监管,确保生产安全。
安监局
 
 
70
加快推进农村卫生厕所改造,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6%以上。
卫生局
 
 
71
加强农村饮用水源的监管,农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100%。
 
 
72
积极组织开展县级以上“绿色医院”的创建工作。
 
 
73
积极组织开展县级以上“绿色学校”的创建工作。
教育局
 
 
74
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1次以上的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主题活动,开展1次以上的环境教育师资培训。
 
 
75
开设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专栏,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专题报道,全年不少于2次。
广电台
 
 
76
更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公益性电视宣传广告。
 
 
77
开设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专版,加大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宣传报导,全年不少于50篇。
传媒中心
 
 
78
围绕重大环保纪念日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引导环保志愿者队伍,开展6次以上环保主题活动,计划、方案、总结等台帐完整。
团县委
 
 
79
完善信访处理工作机制,年度不发生因环境污染引起的重大群体性或群访事件。
信访局
 
 
80
实施保水渔业工程,严格控制鲢鳙等滤食性鱼种起捕量,全年鲢鳙鱼投入量在600万尾以上。
开发总公司
 
 
81
加快坪山污水厂和配套污水管网建设,10月底前处理污水能力达0.3万吨,出水水质达标率达到85%。完成淳安县鼓山区块污水处理并网方案并完成前期工作,10月底前完成工程量的80%。
开发区管委会
 
 
82
做好坪山区块集中供热的方案论证、选址、环评等前期工作。
 
 
83
启动淳安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生态化改造工作,编制园区生态化改造规划及行动计划。
 
 
84
全县23个乡镇开展生态乡镇创建工作,3月底前制定年度创建计划,建立工作台帐,11月底前提交工作总结。
所有乡镇
 
 
85
全县23个乡镇建立河道长效保洁机制,确保辖区内河道清洁工作;开展两次以上“清洁乡村、保洁家园”活动;完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开展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消除路边、水边、村边生活垃圾等污染,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86
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率达到60%以上。
 
 
87
全年向县生态办提供生态建设信息3篇以上。
 
 
88
开展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创建,40%的行政村达到县级以上生态村创建标准,并通过验收,年底前通过全国环境优美乡镇预验收。
千岛湖镇
 
 
89
开展国家级生态村建设,马路村达到国家级生态村建设要求,并通过专家预审查。完成富泽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90
确保建成区及中心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2%和75%以上。
 
 
91
社区新增环保宣传牌10块以上。
 
 
92
开展省级生态乡镇创建,30%的行政村达到县级以上生态村创建标准,并通过验收,年底前通过省级生态乡镇预验收。
文昌镇
 
 
93
完成文昌镇富山村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94
完成文昌镇王家源村(原丰源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95
完成文昌镇东树坑养殖场1个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工程。
 
 
96
完成文昌镇东树坑村清洁能源利用村建设。
 
 
97
完成文昌镇卢家庄村生态墓地建设工程。
 
 
98
完成枫树岭镇衍昌村、枫树岭镇大源村2个清洁能源利用村建设。
枫树岭镇
 
 
99
完成枫树岭镇铜山村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100
完成临岐镇夏中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临岐镇
 
 
101
完成临岐镇左源村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102
开展省级生态乡镇创建,30%的行政村达到县级以上生态村创建标准,并通过验收,年底前通过省级生态乡镇预验收。
石林镇
 
 
103
完成镇政府所在地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104
完成石林镇富德村(原双岭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105
开展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创建,40%的行政村达到县级以上生态村创建标准,并通过验收,年底前通过全国环境优美乡镇预验收。
威坪镇
 
 
106
完成镇政府所在地日处理500吨污水微动力处理设施建设和人工湿地工程建设。完成楼厦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107
完成杭州商络丝有限公司农产品加工企业污染治理工程。
 
 
108
完成威坪镇叶家村(原光辉村)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109
完成威坪镇杨家畈村清洁能源利用村建设。
 
 
110
完成威坪镇横双硫铁矿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111
确保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5%以上。
 
 
112
社区新增环保宣传牌5块以上。
 
 
113
开展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创建,40%的行政村达到县级以上生态村创建标准,并通过验收,年底前通过全国环境优美乡镇预验收。
姜家镇
 
 
114
完成完成姜家镇政府所在地新增建设日处理200吨微动力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设施。
 
 
115
完成姜家镇姜家村(原城东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116
完成姜家镇石颜村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117
负责关停50%的除特种纸外年产1万吨以下以废纸为原料的造纸企业。
 
 
118
完成杭州千岛湖兴盛丝业有限公司农产品加工企业污染治理工程。
 
 
119
完成姜家镇庄源村、姜家镇双溪口村等2个清洁能源利用村建设。
 
 
120
完成浙江千岛湖银丰生态养殖场养殖业污染物综合利用与处置工程。
 
 
121
完成姜家镇银峰村生态墓地建设工程。
 
 
 
122
完成姜家狮石竹笋专业合作社有机农林产品生产及基地建设工程。
 
 
123
开展省级生态乡镇创建,30%的行政村达到县级以上生态村创建标准,并通过验收,年底前通过省级生态乡镇预验收。
汾口镇
 
 
124
完成汾口镇富塘村(原富满山村)、汾口镇鲁村村、汾口镇寺下村、汾口镇西村村、汾口镇祝家村5个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125
完成汾口镇简门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污水管网工程)。
 
 
126
完成淳安千峰水泥有限公司废弃煤渣1个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工程。
 
 
127
2008年10月底前负责0关停郑家石煤矿。
 
 
128
确保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5%以上。
 
 
129
完成汾口镇寺下村清洁能源利用村建设。
 
 
130
加快汾口镇污水处理厂和配套污水收管网建设,10月底前日处理水量达到0.2万吨,出水水质达标率达到85%。
 
 
131
社区新增环保宣传牌5块以上。
 
 
132
开展省级生态乡镇创建,30%的行政村达到县级以上生态村创建标准,并通过验收,年底前通过省级生态乡镇预验收。
安阳乡
 
 
133
完成安阳乡昌墅村、山下村、下栖梧村等3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134
完成安阳乡垃圾中转站建设。
 
 
135
完成安阳乡五堡村生态墓地建设工程。
 
 
136
完成安阳竹笋合作社有机农林产品生产及基地建设工程。
 
 
137
开展省级生态乡镇创建,30%的行政村达到县级以上生态村创建标准,并通过验收,年底前通过省级生态乡镇预验收。
浪川乡
 
 
138
完成浪川乡马石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139
完成浪川点水坑茶叶专业合作社无公害、绿色、有机农林产品生产及基地建设工程。
 
 
140
完成乡政府所在地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左口乡
 
 
141
开展市级生态乡镇创建,20%的行政村达到县级以上生态村创建标准,并通过验收,年底前通过市级生态乡镇验收。
宋村乡
 
 
142
完成乡政府所在地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143
完成宋村乡宋村村(原下前山村)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144
完成宋村乡镜洪村(原镜头村)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145
完成界首乡坎脚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界首乡
 
 
146
开展市级生态乡镇创建,20%的行政村达到县级以上生态村创建标准,并通过验收,年底前通过市级生态乡镇验收。
富文乡
 
 
147
完成乡政府所在地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148
完成屏门乡佛岭后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屏门乡
 
 
149
完成屏门乡项家村生态墓地建设工程。                               
 
 
150
开展市级生态乡镇创建,20%的行政村达到县级以上生态村创建标准,并通过验收,年底前通过市级生态乡镇验收。
瑶山乡
 
 
151
完成乡政府所在地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152
完成瑶山乡琅坑源村(原琅坑村)、幸福村等2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153
完成瑶山乡幸福村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154
完成瑶山乡双共村清洁能源利用村建设。
 
 
155
开展市级生态乡镇创建,20%的行政村达到县级以上生态村创建标准,并通过验收,年底前通过市级生态乡镇验收。
梓桐镇
 
 
156
完成镇政府所在地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157
完成梓桐镇杜井村生态墓地建设工程。
 
 
158
完成梓桐镇效益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无公害、绿色、有机农林产品生产及基地建设工程。
 
 
159
开展市级生态乡镇创建,20%的行政村达到县级以上生态村创建标准,并通过验收,年底前通过市级生态乡镇验收。
大墅镇
 
 
160
完成镇政府所在地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161
完成大墅镇上坊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162
完成大墅镇寺林村生态墓地建设工程。
 
 
163
开展省级生态乡镇创建,30%的行政村达到县级以上生态村创建标准,并通过验收,年底前通过省级生态乡镇预验收。
金峰乡
 
 
164
完成乡政府所在地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165
完成金峰乡景山村(原阔畈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166
开展市级生态乡镇创建,20%的行政村达到县级以上生态村创建标准,并通过验收,年底前通过市级生态乡镇验收。
中洲镇
 
 
167
完成镇政府所在地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168
完成中洲镇余家村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169
完成中洲镇中洲村(原际山村、中一村)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170
完成中洲毛山岗蔬菜专业合作社无公害、绿色、有机农林产品生产及基地建设工程。
 
 
171
开展市级生态乡镇创建,20%的行政村达到县级以上生态村创建标准,并通过验收,年底前通过市级生态乡镇验收。
鸠坑乡
 
 
172
完成乡政府所在地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173
完成乡政府所在地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完成江村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里商乡
 
 
174
完成里商乡五兴村、里商乡架子岭村2个生态墓地建设工程。
 
 
175
完成王阜乡王阜村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王阜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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