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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淳安生态县建设的若干意见
发布时间:2009-01-13

关于加快推进淳安生态县建设的若干意见

中共淳安县委  淳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淳安生态县建设的若干意见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属各单位:

经过近四年的不懈努力,淳安生态县建设阶段性成效显著,生态经济逐年壮大,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定,生态人居显著改善,生态文化得到较好培育,生态乡镇创建工作有序推进。但总体上还存在质量不高、进展不快等问题,距离国家级生态县考核标准还有较大差距。为进一步推进生态县建设工作,力争2010年实现国家级生态县建设目标,现就加快推进淳安生态县建设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主线,紧紧围绕以湖兴县、融入都市要求,认真落实《淳安生态县建设规划》和《淳安生态县建设实施意见》,在保护与开发并举的前提下,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重点突破,全面推进,大力实施“六大战略”,全面推进休闲度假胜地、中国水业基地、生态宜居福地、都市农业园地、文明和谐境地的五大品牌建设,力争2010年实现国家级生态县目标。

二、目标要求

在巩固生态县建设前期成果的基础上,今后尤其是“十一五”期间要进一步加强生态经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生态人居环境建设、生态文化建设,积极倡导健康的、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发展模式,逐步形成生态产业体系,区域环境问题基本得到解决,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公共设施建设不断完善,生态文明程度显著提高,基本建立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的良性生态环境循环系统,力争2010年全县80%的乡镇创建成全国环境优美乡镇或省级生态乡镇,基本实现生态县建设主要任务目标,基本达到生态县建设标准。

三、工作重点

1、加快发展生态经济。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为中心,积极发展包括生态观光、休闲度假、生态餐饮、生态旅游商品在内的生态旅游业,带动商贸、体育、信息等第三产业发展;全面开展茶、桑、果、竹等生态农业示范工程建设,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始终坚持“工业富县”,加大培育力度,努力发展资源加工和高新技术为主体的生态工业;通过发展生态旅游、生态农业、生态工业,合理开发山水资源,努力提高全县经济实力。到2010年实现人均国内生产总值25000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8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7000元以上。

2、全面推进生态乡镇村建设。生态乡镇村建设是生态县建设工作的基础和细胞工程,要按照先易后难,分步实施,逐年推进的要求(推进计划见附表),认真组织实施,到2010年前,全县23个乡镇全部建成市级生态乡镇,390个村建成县级以上生态村, 18个乡镇达到全国环境优美乡镇或省级生态乡镇标准。围绕这一目标,在生态乡镇建设中要做到三个结合、三个推动:一是要把生态乡镇建设与落实年度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相结合,推动生态县建设顺利实施,在今后乡镇环境管理年度考核中,要把生态建设作为首要重点。二是要把生态乡镇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推动我县早日实现“以湖兴县、融入都市”的战略目标。三是要把实施生态乡镇建设与做好考核迎检准备工作相结合,推动生态乡镇建设早出成效,多出成果。

3、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基础设施硬件建设。生活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无害处置是建设生态乡镇的基本条件,各乡镇要根据创建计划,因地制宜采用动力或微动力、厌氧无动力、湿地式人工湿地等处理方式,完成所在地和中心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要积极推进垃圾无害化处置,按规划要求完成垃圾中转站工程建设,完成千岛湖镇双柏岭垃圾填埋场的改造,包括扩容、防渗漏和污水处理工程,汾口镇、威坪镇要创造条件新建无害化垃圾填埋场,使我县乡镇建成区内生活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70%和100%的要求。

4、大力推进县城人口的外迁内聚。在严格实施计划生育的基础上,按照有关政策,鼓励外出人员在外县市安居乐业,推进县城人口的实际性外迁,维持或降低区域人口总量,以提高人均发展空间和人均指标值。与此同时,加快千岛湖镇、汾口镇、威坪镇一主两副中心城镇的建设和发展,结合生态移民,促进人口向城镇集聚,提高城镇人口比例,努力推进城市化进程。

5、努力降低贫困人口比例。进一步加大对贫困乡村支持力度,通过财政支持、部门倾斜、社会捐助等办法,多渠道筹措资金,增加对贫困乡村的投入,完善多种形式的扶贫活动,加大县、乡部门和干部定点扶贫的力度,积极争取项目扶贫、帮扶行动;落实对口扶贫单位的具体帮扶措施,努力提高帮扶效果,提高乡镇经济的自身造血机能,不断增强贫困乡村壮大经济、加快发展的能力;科学合理地开展生态敏感区、生态脆弱区、生产生活环境恶劣区域的生态移民。积极扶持和开展下山脱贫、安居脱贫致富工作,不断减少贫困人口比例。

四、保障措施

1、全面落实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各乡镇部门在生态县建设工作中的权责,落实生态乡建设目标责任制,实行年度考核。强化生态县建设的组织保障,2007年底前在汾口、威坪建立环保工作机构,配备专职环境保护工作人员,2010年前所有乡镇配齐专、兼职环境保护工作人员。所有乡镇、部门明确环境保护主管领导。各乡镇、部门对本辖区本部门的生态县建设负责,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配备专职的环境保护工作人员具体抓,将生态县目标完成情况列入乡镇部门和干部的政绩干部考核内容并实施相关的奖惩制度。

2、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切实保证生态县建设所需经费。不断增加投入,力争全县生态建设和环保投入占GDP的比重逐步达3.5%以上。一是建立生态县建设专项资金,每年县财政安排800万元(汾口镇、威坪镇政府所在地污水处理工程建设资金另行安排 ),另从库区维护资金中每年安排1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垃圾处置、污水处理等重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生态乡镇村创建的奖励;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好淳政发[1999]173号文件,逐年增加千岛湖环境保护基金额度;三是充分利用省市政策,通过各种途径积极争取生态补偿利益最大化,并根据轻重缓急合理用于重大生态县建设硬件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同时,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出台《淳安生态县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加强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

3、完善重点项目资金补助政策。为确保生态县建设关键指标的突破,重点扶持生态乡镇建设,对乡镇政府所在地的污水处理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按乡镇分类分别给予项目总投资60%、65%、70%的资金补助;按规划要求需建污水处理工程的村,其污水处理工程,经验收合格后,给予项目总投资(用地等相关费用除外)100%的资金补助;无害化垃圾处理设施给予项目总投资80%的补助。乡镇政府所在地和已规划村的污水处理工程由乡镇负责统一申报,由县环保局、县财政局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

4、建立生态县建设激励措施。对年度完成各级生态乡镇建设任务并通过命名,除上级部门奖励外,县政府再按以下列标准予以配套奖励: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奖励10万元,省级生态乡镇奖励5万元,市级生态乡镇奖励3万元,县级生态村奖励0.5万元。开展生态县建设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对生态县建设中成绩突出的乡镇部门和个人由县委、县政府予以表彰和奖励。

5、深入开展环境宣传教育。继续加强生态县建设的宣传教育,坚持以正确的舆论为导向,切实抓好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的公益宣传和正面专题报道,坚持以“多绿”创建为载体,夯实创绿系列基础,坚持以推动生态建设志愿者队伍活动规范化、正常化为抓手,提高生态县建设的社会化进程;充分利用中小学义务教育和各级党校的各类干部培训,提高各阶层群众的生态建设知识素养。通过宣传教育,切实增强社会各界的环境意识和生态意识,真正把县委、县政府建设生态县的决策,转化为各级各部门和全社会的自觉行动,为生态县建设提供坚实的思想保障和群众基础。

附:淳安县生态乡镇村建设推进计划表

年份

 

 

全国环境优美乡镇

生态村数

2006年之前

临岐镇、枫树岭镇、千岛湖镇、威坪镇、姜家镇(5个)

临岐镇、枫树岭镇

2个)

 

130

2007

金峰乡、石林镇、安阳乡、文昌镇、浪川乡、汾口镇(6个)

千岛湖镇、威坪镇、姜家镇(3个)

临岐镇、枫树岭镇

2个)

75

2008

中洲镇、大墅镇、鸠坑乡、宋村乡、瑶山乡、富文乡、梓桐镇(7个)

金峰乡、安阳乡、文昌镇、浪川乡、石林镇、汾口镇(6个)

千岛湖镇、威坪镇、姜家镇(3个)

70

2009

左口乡、屏门乡、王阜乡、里商乡、界首乡

5个)

中洲镇、大墅镇、鸠坑乡、宋村乡、富文乡、梓桐镇、瑶山乡(7个)

 

石林镇、安阳乡、文昌镇、汾口镇、浪川乡、金峰乡(6个)

70

2010

 

左口乡、屏门乡、王阜乡、里商乡、界首乡

5个)

中洲镇、大墅镇、鸠坑乡、宋村乡、富文乡、瑶山乡、梓桐镇

7个)

45

合计

23

23

18

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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