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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1-14

关于在全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12-18 10:09:11 来自:千岛湖镇
千镇政[2008]132号


 
关于在全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行政村、社区,镇属各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吸取杭州“11.15”地铁施工坍塌事故的教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及市、县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我镇安全生产工作,根据杭安委〔2008〕13号、县委办〔2008〕142号及淳安委〔2008〕7号文件精神,现就我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村、社区和镇属企事业单位要结合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和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针对本村、社区、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和可能诱发事故的不安全因素,立即组织开展一次以建筑施工领域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要进行彻底排查,切实督促有关单位加强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对检查的一般事故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要落实治理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期限,限期完成整改。对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整改的,要依法予以停产停业整顿或关闭。各村、社区和镇属企事业单位要将安全检查开展情况、发现的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于11月25日前书面报镇安委会办公室(传真:64813851)。
二、工作措施
针对当前事故多发以及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特点,要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落实重点领域行业安全监管措施,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一是加大对建筑施工领域的安全监管力度。督促在建工程特别是地下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明确各自安全职责,加强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的辨识、评估、建档、登记、监控和动态管理。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要强化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管理,严格落实现场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二是加强危险化学品、矿山、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完善安全生产条件,规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生产经营行为,严防各类泄漏、爆炸事故的发生。要加强对露天矿山、地下矿山及尾矿库的监督管理,引导和督促企业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防止发生坍塌、高处坠落、爆炸、炮烟中毒等事故的发生。要针对烟花爆竹销售渐入旺季,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等环节的安全监管,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肃查处非法生产、经销和运输烟花爆竹活动。三是加强公共领域安全监管。要切实落实冬季消防安全各项措施,重点是要加强对“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以及商场、市场、学校、医院、娱乐场所、旅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监管,加大对“家庭式”旅馆、老结构居民住宅消防安全整治;要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加大路面巡查力度,加紧临崖临水危险路段、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等重大隐患整治。要加强旅游、学校安全管理,加强对电梯、简易升降机和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检验,尽力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领导,成立以何宇富镇长为组长,李恩养、徐明主、郑智华、刘伟、项献成为副组长,村镇建设办、工办、农办、社会事务办、综治办等相关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五个工作组,办公室设在镇工办,主任由徐明主通知兼任,负责统筹协调。工作组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组由李恩养负责,带领村镇建设办具体负责全镇所有地质灾害点、康庄工程和农村在建房屋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第二组由徐明主负责,带领镇工办具体负责县重点建设项目、矿山、危化企业和镇骨干以上企业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第三组由郑智华负责,带领镇农办具体负责山塘水库、在建水利工程和农家乐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第四组由刘伟负责,带领镇社会事务办具体负责公共卫生、中小学校和千岛湖中心敬老院建设工地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第五组由项献成负责,带领镇综治办具体负责全镇的道路交通、消防(三合一、多合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四、宣传教育
各村、社区和镇属各企事业单位要针对当前安全生产特殊性以及事故多发的类型,公开、准确、及时上报有关情况,做到信息透明,实事求是,不瞒报、不漏报。同时要加强事故警示教育,大力宣传安全防范知识,加强对各类从业人员特别是临时用工的安全培训,增强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各村、社区和镇属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以对党和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要针对可能出现的各类紧急情况,制订完善应急预案,加强预报、预警、预防,做好应急准备。确保安全稳定。
附:千岛湖镇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统计表
 
 
 
千岛湖镇人民政府
二OO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抄送:县安委办,镇班子成员,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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