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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12-18 10:13:16 来自:汾口镇
汾政【2006】65号
关于汾口镇大中型水库后扶政策移民人口界定几个问题的请示
淳安县移民工作领导小组:
最近国务院出台了17号文件,即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政策,县委县政府作出了周密的安排和部署。我们汾口镇也专门召开了动员大会和两次业务培训会,该项工作有条不紊地顺利开展,总体工作比较平稳。汾口镇移民最多(2万多人),移民类型最多(我县5个水库移民我镇全有),工作量最大,情况最复杂。最近又碰到三种特殊情况:
1、98年,汾口镇被省政府列为全省136个综合改革试点镇之一,城区的新民村、祝家村、舒翠村总人口为1473人,全部被动地转为非农业户口,其中有原库区人口500多人。转户口后没有享受到非农业户口的好处,作为农民身份的权利义务一直没有变:即土地承包没有变,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计划生育政策享受等的权利义务没变。但根据政策现在却不能登记为大中型水库后扶移民人口,处理不好会激化矛盾,会越级上访,影响社会稳定。
2、98年,全镇还有其他村自愿到镇政府卖非农业户口的共400多人,其中40余人为原库区人口。这些库区人口不能享受政策,也是社会不稳定因素。
3、还有前几年到安徽、江西买非农业户口,到杭州等地购房转为非农业户的,也有部分是原库区人口,这种情况其他乡镇也存在。
以上三种情况非常特殊,能否给予享受政策或给予库区人口核定登记,我们把握不准,故特呈请示。
此呈
汾口镇人民政府
200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