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07年度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3-27
淳房救[2008]2号
关于表彰2007年度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工作
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淳安县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在各乡镇自查的基础上,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成立专项考核组,对各乡镇的工作部署、组织实施、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工作成效等五项内容,进行了认真仔细的考核,现将2007年度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通知如下:
一、2007年度先进集体:
大墅镇 安阳乡 临岐镇 屏门乡
文昌镇 千岛湖镇 宋村乡 鸠坑乡
梓桐镇 汾口镇
二、2007年度先进个人:
方芝香 商瑞明 方倬汉 方亲福 方志忠
陈能龙 余勤功 方南星 邵晓春 王丁信
王国瑭 翁有清 方苏州 洪建英 徐棣南
淳安县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抄送:县府办、王军副县长
来源: 作者: 编辑:qd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