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 根据国务院《绿化管理条例》和《城市道路条例》规定,受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行使县域城镇绿化、市政管理职能。 1、编制城镇绿地系统规划及组织实施绿地规划。 2、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工作,负责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其他绿地的建设和管理,协助、监督居民区、单位庭院绿化,努力提高城市绿化水平。 3、加强公共绿地养护管理,查处违反城市绿化管理的各种违法行为,巩固绿化成果。 4、办理城镇绿地占用、临时借用、城镇树木迁移、砍伐等审批工作。 5、参加单位建设工程的专用绿地、附属绿地工程设计方案审查,绿化工程竣工验收。 6、指导县属建制镇的城镇绿化工作。 7、负责千岛湖镇城区生态公益林管理,办理征(占)城镇林地,林木采伐的审核、审批工作。 8、负责城区道路、排水、桥涵、防洪等市政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
单位地址: | 千岛湖镇新安大街104号 |
公开电话: | 64813988 |
负责人: | 徐国荣 |
电子邮件: | cajsj@sina.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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