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货运车辆业主和驾驶人:
2008年县政府为解决城区货运车辆停车难问题,在一家山水规划建设了城东停车场,现已完工,将于2009年3月9日正式启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09年3月9日起,千岛湖镇城区0.5吨以上的货运车辆不得随意停放,一律停放在城东停车场内;
二、从2009年3月9日起,县交警大队、县城管监察大队将对城区货运车辆停放实行严管严控,一经发现乱停放车辆,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知!
淳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淳安县城管监察大队
二○○九年三月三日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叶青 方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