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理解新媒体的“新”字
  发布时间:2009-03-06 09:55:06   
怎样理解新媒体的“新”字    新技术对新媒体萌发的作用并不如此前想象得那么必然和简单。在技术发展还没有得到根本性突破的背景下,对新媒体进行测度性定义,恐怕必须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独立考量,即新技术主导、新表现形式主导、新传播理念主导和新经济模式主导,符合以上一种或多种条件的新出现的媒体,都有可能最终发展为成熟的新媒体。

  “新媒体”是什么?回顾一部分见诸文字的定义:
    美国《连线》杂志:“所有人对所有人的传播”;
    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熊澄宇教授:“在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基础之上出现和影响的媒体形态”;
    阳光文化集团吴征:“相对于旧媒体,新媒体的第一个特点是它的消解力量――消解传统媒体(电视、广播、报纸、通信)之间的边界,消解国家与国家之间、社群之间、产业之间边界,消解信息发送者与接收者之间的边界,等等”……
    以上定义,分别从传播主导、技术主导和进化主导三个角度对新媒体进行阐释。笔者则给出一个直白明了的说法,即:新出现的媒体。

    网络仍是当今新媒体的“奥林匹克”
    时下,“第四媒体”和“第五媒体”已不是什么新鲜词汇。博客以及WEB2.0在一定程度上曾被恶意炒作、概念透支得厉害,如今也纷纷进入过度兴奋后的回落休整期。一时间,Internet似乎已成为“传统媒体”,手机、移动视频和户外视频则领军着新媒体的发展方向。而这些,却并不能改变网络仍是当今最大新媒体或新媒体培育器的事实。这与网络的自身特质和人类科学技术的创新速度不无关系。
    首先,网络一直在发展。随着过去数年的技术进步,以及在可预见的未来,网络和互联网(Internet)之间已不再能够用等号来简单表示。事实上,仅在中国大陆地区,目前人们可以使用并日趋经常使用的“网络”已经有三个:
    互联网,即Internet,以计算机服务器、网络交换机和类似固定电话线网组成的“传统网”。运营着这个网络的机构涉及很多,主要是电信企业(负责维护传输线路)、域名服务机构(相当于互联网的“总机”,其核心业务在美国且这一“独霸”情况直到目前仍没有根本解决)、网站(提供内容,即信息)和网民(网民作为“草根信息”的最大原发端已经成为事实上的互联网核心要素之一)。互联网由于已经拥有超过30年的发展历史,功能强大和内容丰富决定了其“老大”的地位。
    移动网,即WAP和其他移动互联应用,以移动、联通等无线数据业务为技术支撑,专门用于实现“随时随地”访问互联网的机制。移动网与互联网的关系,很类似于移动电话和固定电话之间的关系。可以相互通话,又各有功能侧重,比如固话的收发传真和手机的收发短信。而移动电话与移动网则更加“巧合”地拥有着一个交汇点――手机。10年前,你或许不会想到,自己的“大哥大”将来有一天除了通话功能以外竟然还可以发短信;8年前,你用手机发短信的时候,或许不会想到将来有一天它还能上网;5年前,你用当时最高级的手机可以访问很有限的几个WAP网站;如今,你可以用手机看奥运视频直播……
    运营移动网的机构相对运营互联网的机构而言却并不多。首先,作为仅实现“移动中访问”互联网的衍生品,移动网的很大部分实质工作已经被互联网完成。其次,受制于目前手机性能还不如电脑、尤其是屏幕面积过小等“短板”,WAP网站的功能和所能提供的服务不如互联网站强大和丰富;WAP网站的数量与互联网站的数量相比,也几乎一毛比九牛。第三,在进一步的概念上,由于目前移动网络的主流资费(中国移动上海主打套餐为¥20/月,50MB流量,相当于可下载8首MP3歌曲)和普通网络的主流资费(中国电信上海主打套餐为¥140/月,流量不限,根据目前的网络速度,只要不关机,一个月下载8千首MP3不在话下)在性价比上几乎没有可比性,这很大程度地拖累了WAP的发展。然而,回顾一下过去10年移动电话费与固定电话费的逐步调整历史,不难想象,WAP和其他移动互联应用的发展空间其实很大。
    互动电视网即IPTV。理工科人士往往习惯以“基于IP协议的电视广播服务”来介绍互动电视,这并没有错。而揭开看似深奥的技术定义外衣,IPTV其实就是网络与电视的合体,观众通过电脑或安装了机顶盒(相当于执行了电脑功能)的电视机,收看可以互动的电视。什么是“可以互动”的电视?大家都唱过卡拉OK,卡拉OK就是微型互动电视――商家把歌曲集中放在自己的中心服务器(电脑)上,每个房间的点歌器就是相当于IPTV的机顶盒,要唱什么歌,通过点歌器点播,中心服务器就往具体房间的电视和音响里放送相应的视频和音频。IPTV,则是把卡拉OK扩大到一座城市的范围,甚至更大。读者可能会认为,IPTV有看电视的功能,与整个互联网能够提供的服务相比实在微不足道。的确,IPTV不能收发电子邮件,不能使用MSN和QQ,更不能写博客,但视频是目前互联网上最大流量来源的事实,确立了IPTV的主流地位。就比如在城市交通运输系统中,宝马、奔驰等私家车固然让人眼热,但地铁和公交车却不争地承担着最重要的职能任务。
    目前,上述三张网很大程度上已经实现了互联,那些符合传递规则的内容,正时刻在由三网组成的“大网络”中自由地被传播。又如同城市公交综合计费系统,持有“卡片”的乘客不必重新购票,就可以方便换乘。10年前,你可能不会想到在上海的地下铁、轻轨和地面公交车上可以如现在这般“一刷到底”,甚至享受优惠。
    另外,在京沪等媒体先驱城市,更有第四张网正运行在我们的身边――移动电视。这是个值得专门提及的媒体形态,因为从传播技术和传播理念两方面看,移动电视之于传统电视,是一种开创性的突破,而非简单地将普通电视机安装到公共汽车上了事。首先,移动电视的信号编码机制与传统电视不同,使用了新技术。这些技术给观众带来的直观感受是,公交车厢里移动电视的图像和声音比30年前家庭电视清晰很多,没有“雪花点”现象,几乎可以和有线电视媲美。同为电视塔发射和天线接收,数字信号传输和接收技术在过去30年间的长足进步,使观众的视听效果得到了可观的改变。然而这种技术进步还在不断进行中,诸如目前公交车在进入隧道时将无法继续接收移动电视信号那样的问题,在不远的将来就会得到解决。其次,移动电视相比传统的家居式电视,其私密性和独占性遭到了打破,于是,更加专注于公共信息传播成了移动电视在商业领域的一项“天生”优势。新闻、综艺节目和广告是移动电视的三大核心内容。电视剧的让路,为其他节目提供了更多的播出时间,尤其是广告时间……第三,也是颇具争议的一点,即移动电视多少带有些强迫收视的色彩,这对广告业主而言无疑是最大的“利好”。
    相对前述三个网络,移动电视网有一个显著特点――不提供互动功能。这个现象并不难解释,由于打破了私密性和独占性,移动电视机作为公共财物,与手机、电脑那样的可以人手一台相比,其实现互动并不现实――5个结伴去唱卡啦OK的好友可以通过简单表决决定点什么歌甚至人人点歌,而一节车厢里的50名互不认识的乘客则不太可能通过“公投”来选择要看什么节目。
    由此我们得出一个结论:网络即互动的概念并不完全正确,在某些领域,当互动需求并不明显或实现互动有具体困难的时候,网络的另一个根本特性“即时传播”,仍然可以独立地体现其优越性。不过这种有网络而无互动的情况并非未来的发展方向,反而会因为科学技术的继续进步逐渐消退――在先进的国际航班上,每一位乘客都可以独占一台液晶设备,或看电视,或玩游戏,因为飞机比公共汽车“更先进”。为什么不能想象未来公共汽车将为每一位乘客配备独立的立体声耳机呢?那样的话,互动需求将重新得到满足。
    至此,我们不难发现,公众对信息时效性需求的存在,已经使网络(请注意而非互联网)在可预见的未来时期内成为最大的新媒体孕育体,那些在网络“奥林匹克”盛会中胜出的选手,将给人类带来更精彩的信息体验。而在另外一些领域,笔者认为主要是“信息非实时敏感”领域,的确存在一部分新媒体并没有通过网络的催生却已经或将要占据一定的市场份额。借用时下流行的一个词,笔者愿意称它们为“人肉新媒体”。

    你不能不知道的“人肉网”
    “人肉”并不是什么恐怖的词汇,只是“有人力参与(传播)”的调侃表达。一位摄影师在远离他生活城市的地方偶然拍摄到一张极美丽的少女的照片,他将作品发布到网络上。此后,这幅精美的照片令一部分网友折服于人物的美丽,他们希望能够现实见到那位远方的姑娘。这是目前连Google那样的网络搜索引擎也爱莫能助的客户需求。于是,执着的网友在互联网上广泛发布那张精美的照片(类似现实生活中的张贴“小广告”),接着又有一部分网民参与到其中来,终于有一天,照片中的背景山脉被人认出来。“那是云南丽江的玉龙雪山”,这条由人力参与提供的线索由此开始与照片一起被传播;再然后,“照片拍摄地在丽江大研古镇,背后的街道叫秀水街”……随着由网民人力参与提供出来的线索越来越多,最终,照片人物的真实身份被公布于众。以上,就是一幅完整的人肉搜索流程图。
    传统的网络传播有一个相对封闭的模式,即“人的行为”只在两端,人们将信息发布到网上,之后这条信息只被各种技术设备和电缆线路自动传播,除了黑客,很少有人去干涉和影响它,直到被另外一个或一千万个人在网络的另一端接受。而人肉搜索则改变了这种传播方式,甲的信息在网络上传播到乙那里,乙对信息进行了加工,继续放到网上传播,再到丙那里……这就是“人肉(传播)”。
    根据传播理论,只要参与人肉传播过程的每一位信息加工者都秉承“不做假”、“不删减”的行为原则,这样的传播模式至少比以前简单的机械传播来得先进。事实也如此,目前人类最先进的Google完成不了前面的搜索任务。而有另一类人肉参与的传播过程,在下面的叙述中将使读者感到尴尬,那就是卖场和楼宇视频等新媒体。
    考察一段卖场和楼域视频广告的传播过程。首先,拍摄和制作视频文件,批量复制到存储卡中(主要是CF卡,目前很多数码相机和摄像机也使用这种存储卡),再由类似快递员角色的从业者将这些存储卡人工携带并安装到分布在城市各个区域的各个卖场和楼宇电梯的液晶电视中,开机、播放。最后,受众在逛卖场和乘坐电梯的时候观看到这段广告。与网络传播很不同之处,卖场和楼宇视频竟然是典型的劳动密集性产业,它的信息从制片场到播放设备这一段,竟然使用的是人工传递……
    除了劳动密集型的尴尬以外,实效性极强的信息不能得到即时传播是“人肉网”的另一项隐痛。一场灾难性城市暴雨预报从气象台发布消息,到制作成CF卡里的视频或文字信息,再经过人工快递到城市的每一个角落的每一台液晶电视,等这一系列工作完成,恐怕大雨也已经完成了从落下到停止的过程。因此,目前的卖场和楼宇视频,只适合也只能播放广告和综艺节目两类内容(不过其精准的客户定位确实给相关企业带来了相当大的收益)。
    笔者使用以上篇幅,为了否定一个相对简单的对新媒体的定义:新媒体是新技术背景下产生的媒体。在后面的讨论中我们将看到,新技术对新媒体萌发的作用并不如此前想象得那么必然和简单。

    定义“新媒体”的四个考量
    由于人类自身的生理特点,过去许多年科技发展的成果,都还没有能够帮助人们延展出视觉和听觉以外感知社会信息的新渠道。目前所有的媒体,包括网络化和“人肉化”的,都必须从视觉或听觉或同时从视觉和听觉上为公众服务。如果有人向你介绍所谓“味觉媒体”和“触觉媒体”,那很可能还只存在于试验室中或仅是个概念而已。在“虚拟现实”和“机器人”技术真正成熟以前,这样的局面几乎不会改变。
    虚拟现实是颠覆人类感知世界方式的一项利器。通过对人类脑神经的直接刺激和控制,未来虚拟现实装置可以在人们熟睡或被催眠的情况下让他们有着各种如做梦般“真实体验”的感受。而这些体验甚至可以是他们在现实生活中所从未经历过的。与做梦的漫无边际和天马行空不同,虚拟现实则将符合逻辑与事实的真实体验传递给使用者,而非做梦的那种主观想象。没去过迪斯尼?没关系,让我们通过虚拟现实完成一段“真实的旅程”。那个时候,某些信息将可以像U盘文件拷贝那样地直接复制到人的脑子里,而不需要通过视觉和听觉等动物性感知系统。与此类似,机器人技术的发展将使人类从很多消费选择工作中解放出来。现在,漂亮女生们在淘宝网上比较同一件衣服的不同报价,选择最低的,今后,这些杂务将交给机器人去处理。影响机器人的消费习惯,也就影响了其主人的消费习惯。广告,将直接“拷贝”给计算机人,而不需要再播放给人类……
    在技术发展还没有得到根本性突破的背景下,对新媒体进行测度性定义,恐怕必须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独立考量,即新技术主导、新表现形式主导、新传播理念主导和新经济模式主导,符合以上一种或多种条件的新出现的媒体,都有可能最终发展为成熟的新媒体。
    什么是新技术?笔者认为,只有如从有线传输到无线传输这样的大跨越才可以被视为新技术。“播客”之于博客,则不属于新技术,而是信息的新表现形式。因为声音文件在网络中传播,并不是新技术,只是信息的表现形式由过去悄无声息的图像和文字变成了可以被耳朵听见的声频。同理,“视客”也只不过是播客的进一步新表现形式。
    新技术和新表现形式,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人类视觉和听觉的生理需求,成为大部分新媒体显而易见特征要素。“中国数字报业实验室计划”中的电子报纸就是结合了上述两个要素的新媒体雏形。首先,“电子报纸”的发展方向并不只是报纸,而是综合了可以同时满足视觉和听觉需求的电子产品,它通过屏幕可以展现图像、文字和视频;它通过耳机可以播放声音。其次,作为可以“入网”的产品,它将拥有实时和互动两个特性。实时,意味着它将可以实现如移动电视和收音机般的功能,随时接收“‘报’社”和“电台”发出的最新信息;互动,意味着它将可以完成目前专业GPS才能实现的卫星导航等功能。再者,作为有芯片处理器,即“机器大脑”的产品,它还具备计算和控制功能,计算和控制功能,意味着这样产品至少还可以扮演电子游戏机的角色。
    读者或许会有这样的疑问:“电子报纸”未来的功能,现在一部分笔记本电脑不是已经可以实现了么?没错,“电子报纸”,或者更确切地说是电子综合媒体信息接收器与电脑之间的关系可以简单地类比成数码相机和手机的关系,本来分布在两件产品中的功能,因为技术的发展而被逐渐统一到一件产品中去。这是未来硬件技术的发展方向。从笔记本电脑到最终成熟的“电子综合媒体信息接收器”,至少还有四大技术鸿沟等待着被跨越:超薄及可折叠显示屏技术(硬件)、微型大容量电池技术(硬件)、数字信息格式统一技术(软件)和高速甚至超高速无线信号传输技术(系统工程)。
    相对新技术和新表现形式这两项明显可测度的指标而言,新传播理念和新经济模式则显得“概念化”和难以把握,甚至目前实例的不充足直接导致了尚无法从理论高度来深入讨论这部分的内容。笔者试着通过从一些个案来撕开一些缺口。
    “开心网”是过去几个月在京沪等白领聚集城市以惊人速度迅速蔓延的一个社交服务类网站。解放“300号大楼”内上开心网的人数可能就不下300。在开心网最热门的“争车位”和“朋友买卖”两个游戏以外,用户还可以自由发起投票,让其他网友参与选择各自认为合适或正确的选项,这项功能引起了笔者的兴趣。
    请留意这样一则投票:“你知道今天下午在海事大厦有人坠楼吗?A:我知道;B:我不知道”。相对传统信息传播的“授->收”模式,网络投票游戏竟然也能衍生出信息传播这个副产品――排除恶意散布不实消息的可能,即使那些选择了B项的网友,也通过一次“游戏”获取了一条新闻信息!
    而在新经济模式方面,分众传媒则属于这个模式的新媒体杰出代表。它精确定位和选择了受众对象以及目标商品,竟然使一个技术含量实在不怎么高的劳动密集型媒体形态成功蜕变为新媒体。这件案例告诉我们,在商业社会,第三产业的“技术含量”含义已经超越了传统科学技术的范畴。“你太有才了”,这句台词不仅可以赞赏一个人掌握了多么渊博的科学知识,还可以称赞他的社交和向他人提供各种各样服务的能力。20年前,国人把这个称为“点子”,现在,则叫创新。今后,创新将出现两个分支:科学技术创新和经济模式创新,即服务创新。而视觉和听觉感受仍是媒体必须首要重视的方向,事实上,即便是分众传媒,也充分利用了人的这两个感官通道才获得成功――逛卖场、等电梯的闲暇,你的眼睛可以东看西看,即便你不想看这看那,你的耳朵也几乎无法拒绝去听……

    “新媒体”的催生条件
    如何催生新媒体?或许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只有必要条件而没有充分条件,甚至那些必要也仅仅是准必要。
    首先,消解传统媒体的边缘,消解既有新媒体的边缘。I-street街头屏幕就是对无线传播和楼宇视频各自边缘的消解。这包括了两重含义:结合与重建。无线传播与楼宇视频结合的成果使街头屏幕摆脱了“人肉媒体”的尴尬。一方面,那些由人工快递和更换的广告内容继续发布,另一方面,利用先进无线技术进行传播的信息满足了受众对实时消息的需求。由于“入网”使街头屏幕向公众提供互动服务成为可能,未来那些竖立在街头的大屏幕,将可以向路人提供相当个性化的服务,比如视频求婚!
    其次,泛网络化和“无孔不入”是趋势。随时随地和充分互动是新媒体在可预见未来的发展方向。公众能够随时随地全天候地获取信息,很大程度上需要技术进步来推动;充分互动的灵魂是每个人的意愿和观点可以自由表达和受到充分重视。以上两点,即对应于“新技术主导”和“新传播理念主导”。网络,是满足随时随地和充分互动的最好工具。因此,泛网络化的的媒体更容易被公众接受。而“无孔不入”,则是思考如何更大限度地去满足和影响人们的视觉和听觉需求。一个较为明显的趋势,是先驱者正将自己的目光从空间转向时间――过去20年,广告从户外走进了火车车厢,再从火车车厢走到“小传单”上;最近,观众收看电视广告的时间从夜间休息前转移到了逛卖场和等电梯的碎小空暇。
    最后,似乎与传统知识产权保护观念相违背的,能够被“山寨”化,即容易被模仿可能也是新媒体迅速成为时尚的一条捷径。做一道消费行为测试题:马路的两边,一边是一家火锅店,另一边是四五家热热闹闹地连成片,你选择哪一边吃饭?多数被访问者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理由是聚集在一起的饭店群可以向他们提供更多的选择。
    在中国,曾经有一个著名的商业经验,即“2000万现象”,当一样新产品的社会保有量超过2000万件的时候,它将很快突破普及瓶颈。彩电、冰箱、空调、手机、MP3,几乎都有过惊人类似的经历。如今,各种山寨手机和山寨MP3充斥着市场,粗制滥造的安全隐患固然让人担忧,但相对突出的价格优势在一定程度上对这两样数码产品的迅速普及的确起到了几乎决定性的作用。事实上,电视机也曾经在其市场普及过程中经历过类似的山寨过程,只是后来,四川长虹那样的行业巨头最终吞并了数以百计的“山大王”,成为行业龙头。
    即便是最新技术背景下诞生的新媒体,其面对最终用户的使用和操作,都应该是直观和便捷的。笔者以此结束本文,意在期待读者也接受这样的观点。
  (作者单位:解放日报报业集团数字传播中心)
  责任编辑:胡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