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08-12-9 0:36:56 来自:里商乡 |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为切实增强村级干部的工作责任感,充分发挥干部的工作积极性,着力推进我乡农村改革、发展、稳定进程,加大新农村建设的步伐,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特制订本考核实施办法。 一、考核对象 行政村党支部书记(主持工作的副书记)、村委主任。 二、考核原则 1、责任原则:通过建立较为规范的目标责任考核,明确工作任务,强化工作职责,使村级干部围绕主要目标抓好工作落实。 2、激励原则:通过考核体现激励机制,克服无所作为、工作消极的不利现象,营造一种积极向上、求实创新的农村经济发展环境,激发村级主要干部的新农村建设热情,加大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步伐。 3、发展原则:考核意见围绕发展主题,突出考核各村的经济发展情况,意在进一步强化发展意识,营造良好的新农村建设氛围,上下同心,努力开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新局面。 三、考核项目设置 农业经济、基础设施及村镇建设、工业经济、社会事务及其他工作、党建及精神文明建设等五个方面的内容。 四、考核及计奖办法 1、考核基本分为100分,结合附加减分制,具体办法和标准附后。书记、主任一肩挑的增加奖励上浮30%。外出超过三个月以上的按其实际工作月份并结合其工作关心度给予计奖。计分奖励的标准由党委政府研究。 2、对上级党委、政府部署需完成的突击性、阶段性的工作任务,另行制定考核,由党委、政府研究,确定考核分值,计入年终总分。 3、考核由组织纪检办牵头,各办公室具体负责,提出考核初评方案,提交班子成员会议审查后确定。 五、本办法自二OO七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附:里商乡行政村工作业绩考核细则。 中共里商乡委员会 里商乡人民政府 二OO八年十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