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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杭州千岛湖景秀置业有限公司青城山居房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行政许可受理情况的公告
发布时间:2009-03-27

关于杭州千岛湖景秀置业有限公司青城山居房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行政许可受理情况的公告

  我局于2009年3月26日受理了杭州千岛湖景秀置业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青城山居房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许可申请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青城山居房产项目

  建设地点:千岛湖镇原李家坞看守所地块

  建设内容:该项目用地面积2468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2086平方米,其中多层住宅22997平方米,排屋5608平方米等其他用房,总投资6000万。

  环境影响评价基本结论及主要防治措施请登录www.qdh.gov.cn/subsite/bbj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文本。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10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反映有关意见和建议。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认为该行政许可直接涉及重大利益关系,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公告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听证申请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听证申请人的真实姓名、地址和联系方式;申请听证的具体要求;申请听证的依据、理由;其他相关材料。

  联系电话:0571-64819820  64883499

  传真:0571-64883871

  电子邮件:fzf3119@163.com

  联系人:方志发 方敦有

 

淳安县环境保护局 

2009年3月27日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徐爱梅 徐满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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