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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乡招投标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4-03

关于调整乡招投标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浪委〔2009〕17号

中共浪川乡委员会 浪川乡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乡招投标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党支部、村委会:

  为切实加强对全乡招投标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按照县政府有关文件的规定,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调整乡招投标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许海波

  副组长:方拥军 

  成 员:王跃平 姜崇平  汪家富 朱杭州  周光朝  胡丹青  李文明   汪盛晶 胡法华  汪荣华  汪增辉 余裕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质量验收组和决算监督组三个办事机构:

  办公室:主 任:方拥军

        副主任:余裕来

  质量验收组:组长:王跃平

  副组长:姜崇平 周光朝

  组 员:胡丹青 李文明 余裕来 汪增辉

  决算监督组:组长: 朱杭州

   组员:胡法华 汪盛晶 余裕来

  领导小组职责: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负责起草有关规章制度;确定招标合同方式并组织招标活动;审查招标合同等有关文件;参与工程质量监督及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招标办公室职责:贯彻有关建设工程招投标法律、法规,草拟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监督、管理、协调本乡范围内建设工程的招投标活动;受理招标文件(招标通告或投标邀请书)、发布招投标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等,并现场监督开标活动;负责接受招标报名;负责受理合同备案,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合同跟踪管理;负责依法认定,查处违反招标投标法规的行为;负责受理工程量增减变更的申请并及时提交研究;受理和处理招标投标中的投诉,调解和处理招标投标中的纠纷;建立中标人信用、施工质量档案,提出“黑名单”建议;负责招投标资料的整理归档。

  质量监督组职责: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严格按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熟悉受监工程的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和特点,投资形式,责任主体和有关施工、监理单位的信誉和质量保证能力制定工程质量监督方案,并根据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对监督方法作出调整;负责工程建设的竣工验收。

  工程预决算组:遵循有关法规,核定造价、工期和材料指标;预审工程概、预算及决算价格,控制工程投资总费用,审核及控制变更费用的发生,监督审核工程款的支付情况;参与竣工验收。

                 中共淳安县浪川乡委员会

                  浪川乡人民政府

                  2009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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