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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千岛湖镇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4-15

关于千岛湖镇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属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千岛湖镇农民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何宇富
副组长:郑智华
成  员:郑子文  王百三  叶  虹  姚臻蔚 
黄发生  方东亮  郑九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经站,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黄发生同志兼任。
千岛湖镇人民政府
二OO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抄送:县府办,县农办,县物价局,镇班子成员,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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