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近期涉及电动三轮车事故多发的预警信息
发布时间:2009-05-27

关于近期涉及电动三轮车事故多发的预警信息

 

 

120094132325分,叶晓明驾驶浙A-255U8号轿车,途经淳开线46.78km处与对向行驶的由洪运银驾驶的无牌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造成洪运银重伤经淳安县第二人民医院抢救无效于死亡的交通事故。

2200953下午,李中甫驾驶浙HA1961号重型自卸货车从淳安县千岛湖镇驶往开化县马金镇。1325分许,行驶至淳开线24KM+470M处周家路段时,遇潘有云驾驶无号牌电动三轮车从右侧小路驶出,李中甫驾车向左避让时货车车身右侧与电动三轮车发生刮擦并碾压,造成潘有云经淳安县第一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二车损坏的交通事故。

3200958胡遇朝驾驶浙AF2193中型普通客车从鸠坑乡严家出发驶往千岛湖镇阳光车站,1530分许,经过千岛湖大桥进入阳光路时,与任水莲驾驶无号牌人力三轮车逆向行驶发生碰撞,致两车轻微受损,任水莲受伤的交通事故。此路段汪宅、左口来千岛湖镇的菜农经常驾驶电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自行车,甚至二、三轮摩托车为贪方便逆向行驶,已发生多起事故。

由于电动三轮车驾驶人年龄基本偏大,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违法载人、不按规定让行、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甚至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严重违法行为比比皆是。加上车辆状况差、无交通事故强制保险等,给善后处理增加了很大的难度。为此,建议各辖区中队加大对该类车辆的管理和处罚力度,利用“五进”深入宣传驾驶该类车辆的不利后果,使群众自觉抵制该类车辆的购买和乘坐。同时建议业务部门对千岛湖大桥南侧的中心护栏加长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