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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镇属各单位:
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中央一系列从严从紧管理土地政策精神,为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按县人民政府和县国土资源局的统一部署,切实加大查处整治力度,有效制止非法占用耕地行为,按照淳土资[2009]18号《违法占用耕地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度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通过对2007年5月以来对全镇违法占用耕地行为的清理排查和整治夏耕,大幅度压缩违法用地占用耕地总量和比例,为我镇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良好的执法保障和用地环境。
二、整治范围和主要内容
(一)整治范围
2007年5月至2008年12月底新发生违法开工建设占用耕地的行为和在2007年前发生或开工,但在上述期间继续违法占用耕地行为的一并列入整治范围。
(二)整治内容
1.分类清理。按照重点工程项目,基础公益设施项目,其它违法行为三类分别进行清理排查,全面查明违法占用耕地情况。
2.落实整治。在排查清理的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重点工程及基础公益设施项目,在依法处理前提下抓紧完善用地审批手续。对其它违法占用耕地的,按照县政府土地联合防控机制和违章建筑管理规定,拆除复耕。
三、实施方案
(一)进行分类清理。各村按照上述三个类别对全村用地情况进行清理登记上报镇政府。
(二)落实整治工作。根据排查清理的基础,由镇村和土管所按县政府的处理意见进行分类处理。
(三)处理标准。占用水田罚款80元/�,旱地70/�,山坡地60元/�,宅基地5元/�。
(四)利用本次专项整治的时机,开展多种形式的土地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一个依法、有序的用地环境,促进新农村建设。
大墅镇人民政府
二00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乡镇概况
大墅镇地处淳安县西南部,南依千里岗山脉与衢县接壤,北濒风光秀丽的千岛湖,距县城36.5公里。全镇辖38个行政村,102个自然村,常住人口1.5万人,地域面积163平方公里,有耕地8806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