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我省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全面下降
发布时间:2009-07-17
上半年我省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全面下降 近日省公安厅交管局发布,上半年全省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0635起,死亡2387人,受伤11766人,直接经济损失3547.1万元,与上年同期比较分别下降12.66%、7.23%、15.08%、20.84%。
在事故总体下降的情况下,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城市、乡村道路事故,客车事故等仍有上升。
上半年全省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26起,死亡101人,受伤55人,直接经济损失71.1万元。死亡人数同比增加16人,上升18.82%。
上半年全省国道、省道、县道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减少。乡道事故死亡124人,同比增加21人,上升20.39%。乡道事故上升的主要原因是驾驶人超速行驶、逆向行驶、无证驾驶等。城市一般道路上事故死亡65人,同比增加7人,上升12.07%。
从交通方式来看,客车事故死亡人数上升,其他类别机动车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上半年客车事故死亡968人,同比增加77人,上升8.64%。
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依然严重。上半年因酒后驾驶发生事故导致117人死亡,同比增加15人,上升14.71%。全省除了杭州、宁波酒后驾驶死亡人数同比下降,衢州持平外,其余各地酒后驾驶的死亡人数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
根据暑期高温季节和旅游旺季以及夏季因疲劳驾驶、爆胎及早晚行车多等易引发事故的特点,省公安厅交管局要求各地交警部门加大对重点路段和夜间时段的巡逻密度,严查超速、疲劳驾驶、违法停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突出违法行为,提高预警能力,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进一步完善恶劣天气的工作预案,落实人员、车辆、装备等保障措施,一旦出现险情能及时应对,确保汛期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要主动协调教育部门,共同做好暑期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工作。
来源: 作者: 编辑:qd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