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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环境专刊 2009年07月29日
发布时间:2009-07-28

淳安环境专刊 2009年07月29日

宣传制度化  活动经常化  形式多样化

我县生态环保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日益完善

  近年来,随着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县在生态环保宣传教育机制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每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贴近群众、富有成效的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使生态文明意识不断深入人心,重视环保、关注环保、参与环保已成为全县人民的自觉行动。

“6.5”世界环境日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1、“6・5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制度。

  我县多年来坚持利用“世界环境日”这个载体,大力开展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宣传工作,形成了“6.5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机制。每年的6月5日,县委宣传部、县环保局、团县委、教育局、建设局、卫生局、县妇联等单位都会联合开展大型生态环保宣传教育活动。先后举办了“保护母亲湖,洁美大行动”、环保时装秀、环保书画比赛、生态淳安摄影比赛、环保宣传板画比赛、生态放养、制作绿色生活地图、发放环保袋、绿色出行等一系列主题宣传活动。2007年6月5日,我县开展“清洁乡村”工作在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中播出。下一步,我县将继续围绕每年“世界环境日”的主题,结合千岛湖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实际,开展更多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如环保文艺表演、环保诗歌歌曲比赛、环保知识竞赛等。

  2、系列“绿色单位”创建制度。

  近几年来,我县通过建立系列“绿色单位”创建制度,进一步提升了社会各界参与生态环保工作的热情。学校是开展环境宣传教育的重要阵地,我们鼓励学校根据自身特点开展创建“绿色学校”工作,使绿色理念教育贯穿于整个教学过程,环境保护意识深深扎根于学子心中,淳安中学被评为全国绿色学校;在“绿色工地”创建工作中,我们坚持从小处入手,将“绿色工地”创建的标准细化到施工的每一个过程,控制工地扬尘、治理噪声、处理污水、节约资源等,有效控制了各类施工污染的排放;“绿色社区”、“绿色医院”和“绿色家庭”创建工作也顺利开展。目前,全县共有227个单位被命名为“绿色”单位,其中国家级1个,省级10个,市级65个,县级151个。为进一步完善系列“绿色单位”创建制度,一方面将新增“绿色单位”的内容,如设立“绿色企业”、“绿色人物”等;另一方面加大对“绿色单位”的奖励,争取更多单位能够参与到“多绿”创建活动中来。

举办“生态文明之歌”文艺晚会

  3、环保知识“四进一下”制度。

  近年来,我县大力开展环境保护知识“四进一下”(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下农村)活动。环保讲座已成为县委党校中青班的必修课;县人大与环保局联合为全县人大代表进行环保法律法规培训;环境执法人员深入企业介绍污染治理技术;结合“绿色学校”创建,为学校师生宣传生态环保知识。据统计,自2003年以来,我县每年开展生态环保“四进一下”宣讲活动200次以上。通过深入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弘扬生态文明,动员全社会到建设生态淳安、保护千岛湖工作中来。

  4、媒体合作制度。

  加强与报社、电台等媒体的合作,积极宣传我县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成效。一方面,坚持在《今日千岛湖》每月刊发《淳安环境》专栏、县广播电视台每周播出《环保前沿》专题节目,每天播出环保电视公益广告。另一方面,举办参与了“秀水千岛湖”全国电视专题(纪录)片大奖赛活动、“保护母亲湖源头行”大型新闻采访活动、“杭、甬、温”环保采访等活动,不断加大千岛湖保护的对外宣传力度。同时,每年还在《中国环境报》、《杭州日报》、《杭州通讯》等报刊上发表关于千岛湖环境保护工作的专版报道。下一步,我们将继续通过媒体加强宣传千岛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特别是利用互联网这一新型媒体,扩大我县生态环保工作的影响力。

组织开展“绿色出行”活动

  5、应急宣传制度。

  随着千岛湖知名度的提高,媒体趋于各自利益,对千岛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片面介绍和失真报道逐渐增多。为此,我们建立了千岛湖保护应急宣传制度。今年6月初,《中国新闻周刊》一篇信息来源为“康师傅前高管”的报道,声称千岛湖水环境受到严重污染,已不能作为饮用水源。该报道一经发表,立即引起轩然大波,给千岛湖的声誉带来了极为不利的影响。为了澄清事实、以正视听,县环保局根据县领导的要求与农夫山泉公司紧密合作,开展了“亲历千岛湖、寻源农夫山泉”活动。6月28日起,全国100家媒体以及3000名消费者来到千岛湖,参观千岛湖、了解千岛湖保护情况。到目前为止,已接待了上海、安徽、山西、北京等19批新闻记者和农夫山泉消费者代表共800余人。活动开展以来,众多媒体及时刊登了真实、正面的报道,为千岛湖挽回了声誉损失。应急宣传制度建立不久,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在应急宣传形式上还可以采用新闻发布会等更多选择。

绘制绿色家园

  6、群众监督和违法曝光制度。

  在宣传千岛湖保护工作中,除了正面引导和宣传典型以外,还应对反面事例进行曝光。通过建立群众监督和违法曝光制度,设立群众举报专线电话,发动广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和个人,并通过媒体予以曝光。此项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将切实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各项环境保护政策规章落到实处,保证群众的环境权益不受侵害。

  7、千岛湖水环境保护重点时期宣传制度。

  根据千岛湖水环境保护的多年经验,每年的4月至7月是千岛湖水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时期。建立了千岛湖水环境保护重点时期宣传制度,于每年4月1日至7月31日开展相关宣传教育,重点围绕湖区禁渔、采砂管理、湖面垃圾打捞、清洁乡村等主要工作开展有针对性的集中报道和宣传,为重点时期环保工作的开展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

 

 

            淳安县环境保护局
                      联办
            淳安县千岛湖传媒中心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徐爱梅 杨约顺 徐满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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