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由省建设厅、省档案局、市档案局、县档案局组成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组,按照《浙江省市政、园林行业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级认定标准》等有关规定,对淳安县市政园林管理处的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进行了全面认真的考核认定。
今年以来,市政园林管理克服人手少、时间紧、办公用房拥挤等困难,结合自身实际,加大档案设施投入,制定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和业务规范,编撰了《机构沿革》、《大事记》等大量材料,积极开展目标管理省二级的创建工作,保证档案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和现代化。
认定组在听取该处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情况汇报的同时,通过查看现场、查阅案卷并对照认定标准进行评议打分,最终认定淳安县市政园林管理处达到浙江省市政、园林行业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二级标准,这也是我县今年唯一一家档案目标管理省二级认定达标单位。(邵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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