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平安林区”创建活动中,千岛湖林场以林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为抓手,创新矛盾纠纷的解决思路,全力维护林区社会和谐稳定。林场与千岛湖镇排岭村里杉柏自然村的山林纠纷历来是个老大难问题。由于当时国家建设的需要,1965年,林场与火炉尖、外杉柏、里杉柏三个生产队签订协议,将火炉尖、外杉柏、里杉柏三个生产队的全部山林和社员私人的零星树木、果木全部征为国家所有,一次性补偿到位。由于原协议内容对是否包括了旱田和山地没有很明确,也没有具体的范围示意图。尽管山林权属为林场,但村里的村民一直来也在经营着旱田和山地。近些年来,由于周边度假酒店、农家乐的快速发展,林地征(占)用项目多,该村的部分村民借机扩大旱田和山地范围,乱种、乱挖等蚕食林场林地现象很是突出。为此,林场与该村经常有摩擦。
在县山林纠纷办、县森警大队、千岛湖镇等相关部门的主持下,林场与该村多次召开协调会,双方主要负责人本着“尊重历史、承认现实”的原则,对山林使用纠纷进行了充分协商,并在县森林警察大队、青溪林业站等有关部门代表的见证下,林场和该村在对边界山林进行了现场踏查勘验基础上签订了《山地界定协议》,较好解决了场村之间累积多年的矛盾纠纷。 (毛凤成)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徐爱梅 徐满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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