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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千岛湖水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
发布时间:2009-11-13

关于进一步加强千岛湖水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

中共淳安县委   淳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千岛湖水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属各单位:

    经过全县人民坚持不懈地共同努力,我县已成功创建为省级生态县,千岛湖的水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一流,以水资源环境为依托的生态经济得到快速发展,“以湖兴县”发展定位深入人心,千岛湖已成为淳安最具时代特征的战略资源、最为突出的比较优势、最为宝贵的核心竞争力。但同时必须清醒的看到,千岛湖作为山地型人工湖泊,其生态系统还比较脆弱,千岛湖水环境保护工作任务还十分艰巨。因此,全县上下必须统一思想,高度认识千岛湖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千岛湖水环境保护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现就进一步加强千岛湖水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以湖兴县、融入都市”的发展定位,深入实施“环境立县”发展战略,认真落实《淳安生态县建设规划》和县人大《关于进一步加强千岛湖保护的决议》,加强千岛湖水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大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断增强千岛湖保护能力,为推进“六大战略”的顺利实施,全面打造“五大品牌”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根据《淳安县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关于加快推进国家级生态县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以永葆“天下第一秀水”为目标,进一步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加强环境综合监管力度,大力开展各项重点污染整治,努力形成各部门各乡镇齐抓共管、全县上下人人参与的长效保护机制,合力保护千岛湖优质水资源,为2010年创建国家级生态县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工作重点

    1、逐步取消千岛湖网箱养殖。按照保护千岛湖一流生态环境,科学规范渔业产业,同时考虑维护养殖户基本利益的工作原则,对千岛湖水域网箱进行全面整治。至2011年年底前,千岛湖水域除保留老口鱼种网箱(300亩)和渔业科研网箱(200亩)外,其余养殖网箱全部限期退出。2009年年底前,对超出2006年所核定养殖面积的养殖网箱进行整治拆除;2010年全面启动网箱整治退出工作,至年底前全县网箱养殖户退出比例达到40%以上; 2011年年底前全县所有整治范围内的养殖网箱整治上岸。

    2、加强采砂管理。按照生态优先、科学规划,依法管理、有偿利用,统筹兼顾、总量控制的原则,切实加强千岛湖水域采砂管理。要制订采砂规划,划定可采区域,限定年度采砂量,严禁在主航道、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工程设施保护范围、网箱养殖区和中心湖区、东南湖区等水质敏感区域采砂。要把千岛湖水质保护放在首要位置,每年4月1日至7月31日以及重要节假日和其他特定时间为禁采时间;每年8月1日至下一年3月31日为一个可开采年度,其中深水采砂在2012年3月31日前全面禁止。

    3、 加快实施船、艇污水上岸工程。县域内东南湖区的游船艇和中心湖区的游船艇要分别在2010年4月底前、2011年底前完成污水收集设施的改造,实现污水上岸处理,并同步完成船艇餐饮改造工程。水上环卫部门要积极会同海事等相关部门加快船艇污水上岸的收集方案制定和配套工程建设。要统一千岛湖所有游船艇的污染治理标准,积极与安徽歙县海事部门联系,力促2012年4月底前完成进入千岛湖从事旅游的安徽籍游船艇的污水收集设施改造。要逐步扩大改造范围,到2012年底,所有在千岛湖航行的具备改造条件的船、艇都必须按要求完成改造。对未按要求实施改造的船只禁止在千岛湖上航行。

    4、加强千岛湖湖面垃圾打捞。制定完善和落实千岛湖湖面垃圾打捞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湖面垃圾打捞机制,建立全年性湖面垃圾打捞和巡查制度;要加快建造机械化垃圾打捞船,不断提高湖面垃圾打捞效率;要加强垃圾打捞的监管,健全垃圾打捞考核制度;要不断探索新的湖面垃圾无害化处置方法,防止湖面垃圾处置产生二次污染。

     5、加强千岛湖沿湖沿溪环境管理。要严格执行千岛湖景观控制规划和沿湖产业发展规划,严格千岛湖岸线管理,建立沿湖岸线使用联合审批制度,着力保护千岛湖岸线景观资源;要合理确定功能区块,核心区块严禁挖山填湖,破坏植被,对已违规的行为要严肃查处;要加强库湾养殖管理,规范养殖投入品的管理,严厉查处向库湾倾倒人畜粪尿的养殖行为;要加大沿湖沿溪景点和酒店污水治理力度,提升污水排放标准,提高中水回用率,沿湖沿溪新建的景点和酒店要实现污水“零排放”;要鼓励沿湖沿溪企业建设中水回用工程,减少污水排放;要严格控制填占水面行为,实行千岛湖水面有偿使用制度,严肃查处非法圈占、挤占水面的行为;要加大沿湖沿溪农村污水治理投入,确保到2010年沿湖沿溪60%的村庄建成污水处理设施。

    6、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要加快城西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进度,确保在2010年7月底前投入试运行;要加快淳安县经济开发区鼓山区块污水并网工程建设,确保2009年年底前实现并网;要尽快建立农村垃圾收集系统,启动垃圾焚烧发电厂选址建设,建成千岛湖双柏岭无害化垃圾填埋场,确保到2010年10月前实现80%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的目标;要加大对各城镇污水管网的投资力度,提高污水处理厂(站)的污水处理率。

    7、加强千岛湖鱼类资源保护。制定完善千岛湖水域垂钓管理办法,科学划分垂钓区域,明确管理措施,严厉打击钓刹鲢鳙鱼和其他违规垂钓行为。要逐年减少网捕捕捞证发放数量,加大禁渔期非法偷捕渔业资源和炸鱼、毒鱼、电鱼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保护千岛湖野杂鱼;要科学研究千岛湖人工放养鲢鳙鱼的比例和密度,逐步提高千岛湖鲢鱼的蕴藏量;要加大对千岛湖各支流野杂鱼的保护力度,各乡镇要积极组织开展流域性禁渔工作。

   四、保障措施

   1、切实加强对千岛湖水环境保护督查工作的领导。要充分认识千岛湖水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把千岛湖水环境保护工作作为推进“以湖兴县”、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任务来抓。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任期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把千岛湖水环境保护工作作为对各乡镇、部门领导工作业绩和领导素质考核的重要内容。健全完善千岛湖保护综合督查的工作机制和管理网络,建立千岛湖水环境保护综合督查领导小组,加强对千岛湖水环境保护监管工作的统一协调和组织管理。各库边乡镇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组织,切实加强千岛湖水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

    2、进一步加强千岛湖水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管。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采砂、船艇排污、湖岸线、渔政等方面工作的综合监管和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及时交办、督办、通报综合巡查监管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对相关单位履行千岛湖水环境保护管理职能情况进行督查考评,形成千岛湖水环境保护统一管理、各司其职、依法行政、齐抓共管、协调配合的长效管理机制。

    3、进一步加大千岛湖水环境保护工作的投入。积极筹措资金,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研究建立乡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和维护资金,保证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不断提高环保投入占GDP的比重,力争环保投入占GDP比重达到3.5%以上;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千岛湖保护方面的投资,建立政府主导、多元投入、市场推进、公众参与的千岛湖保护投融资机制。

    4、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公安、水利、渔政、海事、工商、环保等部门要调整工作部署,集中执法力量,切实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县纪委、监察局要加强对各行政执法主体依法履行行政职能情况的督察。鼓励群众监督,设立举报电话,实行有奖举报。

    5、进一步加大千岛湖水环境保护工作的考核力度。要专门建立和完善千岛湖水环境保护工作考核机制,把千岛湖水环境保护工作作为考核各乡镇、部门工作成绩和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考核业绩要与领导干部任用和领导班子建设相挂钩;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在千岛湖水环境保护工作中行政不作为或有渎职行为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及其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6、进一步加大千岛湖水环境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以千岛湖水环境保护工作为中心,切实加强千岛湖水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性的宣传,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要广泛深入地开展千岛湖水环境保护的宣传活动。通过宣传教育,使社会各界人士自觉参与到保护千岛湖水质行动中来,为千岛湖水环境保护提供坚实的思想保障和群众基础。


                         中共淳安县委
                         淳安县人民政府
                          2009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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