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部《关于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9]157号)及相关文件精神 ,我局组织评委对申报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资质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公示截止期为2009年12月8日。
审查意见中要求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核实的,企业必须提供原件进行核对,并将相关原件及复印件同时上报;申报企业对审查意见有疑义需要申诉的,可以提供书面说明材料向县建设局申诉,书面说明材料可以对原申报资料进行解释,但不得增加新的申报材料。申报企业应于12月8日前将公示中要求的核查事项和申诉材料的核查意见及相关材料原件报我局,逾期不予受理。
任何单位及个人对企业申请材料真实性或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于12月8日(以邮戳为准)前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淳安县建设局市政公用科(千岛湖镇新安街91-1号301室)
邮政编码:311700
咨询电话:0571-64813239 联系人:郑钧
淳安县建设局
2009年12月1日
2009年淳安县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资质审查意见
序号 | 企业名称 | 申报 等级 | 审查 结论 | 理 由 |
1 | 浙江居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三级 | 不达标 | 1、企业总工程师专业不达标; 2、专业技术人员不达标; 3、部分人员社保不达标; |
2 | 杭州千岛湖国宇建设有限公司 | 三级 | 核实 | 1、核实企业固定资产证明; 2、核实企业经理工作资历或园林绿化初级职称证书; |
3 | 淳安县市政园林工程处 | 三级 | 核实 | 1、核实企业总工程师职称证书原件; |
4 | 淳安县华远古建工程有限公司 | 三级 | 达标 | 无 |
5 | 浙江华凯装饰有限公司 | 三级 | 达标 | 无 |
千岛湖新闻网 责任编辑:方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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