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城市建设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是建设局所属企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工岗位:
淳安县城市建设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工作人员2名(其中:工程管理和工程投资管理岗位各1名)。
二、招考条件:
1、应聘者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思想作风正派,热爱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遵纪守法,安全意识和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未受党、团纪或行政处分。
2、工程管理岗位需具有(建筑工程管理、工程监理、建筑工程技术、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技术、基础工程技术、市政工程技术)大专及以上学历并持有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工程投资管理岗位需具有(工程造价、建筑经济管理)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者可优先考虑),男女不限,年龄40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户籍不限。
三、招考的办法和程序: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统一面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1、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为2010年1月18日至27日止。报名地点:建设局三楼办公室。联系电话:65023289 64916936
2、报名方法:符合条件的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国家执业注册证书等证件(原件及A4纸复印件1份),现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的须提供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应聘证明,同时交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报名费60元,并接受资格审查。
3、面试。根据面试上线人数各个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报考人数不到招考指标1�3的职位,按实际人数直接进行体检考察。面试成绩不到60分的,为不合格。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体检及考核由县建设局组织实施。
4、录用办法: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注: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费自理)。经过体检、政审、考察,择优录用,试用期为3个月。
四、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程序办理招聘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以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不按时报到者,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有关招考的详细信息可查阅千岛湖新闻网(www.qdhnews.com.cn)、“中国淳安千岛湖”政府门户网(www.qdh.gov.cn)。
淳安县建设局
二�一�年一月十四日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叶青 方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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