梓桐镇关于推行“和事佬”协会的实施意见 |
发布日期:2009-12-17 9:32:58 来自:梓桐镇 |
中共梓桐镇委员会文件 梓委[2009]66号 ―――――――――――★―――――――――――― 梓桐镇关于推行“和事佬”协会的实施意见 各村党支部(总支): “和事佬”协会是村民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民间自治组织。作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最基层、最直接的一环,“和事佬”协会具有“身边人掺和身边事,草根力量化解民间矛盾”的显著优势,在融洽村民关系、培育形成公民社会、推进基层民主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关于推行“和事佬”协会的实施意见》(县委办[2009]116号)精神,现就在全镇推行“和事佬”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平安梓桐”、“和谐梓桐”建设,坚持民主促民生、民主促稳定、民主促和谐,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依靠和发动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有力筑牢维护稳定“第一道防线”,为“以湖兴县、融入都市”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2009年12月底前,全镇所有的行政村都要建立“和事佬”协会。建立并不断完善“和事佬”工作机制,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格局,力争绝大部分矛盾纠纷在最基层得到化解,有效减少人民内部矛盾对社会稳定的影响和冲击。 三、组织设置 “和事佬”协会由村两委引导设立。协会有明确章程,由镇主管,报县民政局备案。协会设会长1名,副会长1至2名,成员数量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和事佬”协会要在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并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协会成员按照自愿参与原则,通过自荐和群众推荐方式,在以下人员中产生: 1、居住在本村的熟悉法律知识、德高望重、热心公益事业的村民; 2、居住在本村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干部,以及在职或退休的法律工作者及教师等; 3、居住在本村的志愿者(含外来务工人员)。 四、职责制度 “和事佬”成员的主要职责是: 1、当好信息员。走访群众,了解社情民意,掌握不稳定因素,并及时向村两委报告,配合村两委处理好辖区内涉及村(居)民利益的公共事务; 2、当好调解员。调解村内婚姻、家庭、邻里等民间纠纷;应人民调解委员会邀请,参与调解辖区内其他矛盾纠纷; 3、当好宣传员。宣传法律法规、政策及社会公德,劝导不良习俗,提高农村居民素质。 各村“和事佬”协会根据实际,建立并完善以下制度: 1、串门走访制度。经常串门走户,掌握民情民意,宣传政策法规,调解邻里纠纷。重点走访邻里不和、因病致困的家庭,以及性情偏激、易走极端人员。 2、值班“问诊”制度。定期在工作场所提供值班,接受村(居)民咨询,协调解决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如有需要,可上门进行调解。 3、联席“会诊”制度。研究讨论疑难矛盾纠纷,提出化解对策。对村(居)民反映农村公共事务的建议和意见,有效进行梳理。 4、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向村两委报告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以及农村管理的合理化建议等。 5、定期回访制度。适时回访已调解过的较复杂的或有可能再出现反复的矛盾纠纷,巩固调解成果。 6、教育培训制度。适时组织培训,开展业务辅导,提高和事的能力和水平。 7、评先奖优制度。依据工作表现、实绩以及村(居)民认可度、满意度,对协会成员进行评比、表彰和奖励。 五、实施步骤 按照总体工作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和事佬”工作,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1、筹备阶段(2009年9月至2009年11月):按照工作部署,召开“和事佬”工作动员会议,成立梓桐镇“和事佬”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并在加强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本镇实际,指导、帮助各村制定《“和事佬”协会章程》,建立《“和事佬”协会工作制度》,确定协会成员名单。 2、实施阶段(2009年11月至2009年12月):在前期筹备工作的基础上,各村要根据《梓桐镇关于“和事佬”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建立“和事佬”协会,报县民政局备案,有序开展“和事佬”工作。 3、提高阶段(2010年1月至2010年6月):总结“和事佬”工作经验,查找存在问题,查漏补缺,完善机制,提高成效,并形成书面材料。 六、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镇、村两级班子要充分认识建立“和事佬”协会是建设“平安梓桐”、“和谐梓桐”、“以湖兴县、融入都市”的客观要求,是民主促民生、民主促稳定、民主促和谐的生动实践。建立镇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培育和发展“和事佬”协会,大力关心和支持“和事佬”协会开展工作,保证“和事佬”协会正确的发展方向。要按照“有人做事、有钱办事、有房议事、有章理事”的要求,解决好推行“和事佬”协会工作中遇到问题和困难。 2、努力形成合力。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综治办、司法所、老龄委、妇联、团委、党政办等部门密切配合,有效形成合力,关心、帮助、扶持“和事佬”协会工作,特别是综治办要抓好“和事佬”协会的牵头协调工作,司法所要抓好具体的组织实施和指导工作。要帮助“和事佬”协会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工作制度,规范日常管理,解决实际困难。 3、积极营造氛围。广泛宣传“和事佬”协会的功能和作用,让更多的村(居)民群众了解、认同这一新生事物,不断扩大“和事佬”协会到群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努力为“和事佬”协会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4、全面落实责任。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事关党的事业和群众利益。各村要按照工作要求和工作进度认真组织实施,防止“走过场”,确保“和事佬”协会在全镇生根、开花、结果。要把此项工作作为综治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并适时组织力量对此项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指导、督查。 中共梓桐镇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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