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环保〔2009〕28号
关于印发《2009年环境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环境法制工作,确保环保中心工作顺利开展,制定了《2009年环境法制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淳安县环境保护局
二○○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2009年环境法制工作要点
2009年,环境法制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环境执法,深化依法行政,为环境管理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
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以行政执法责任制为抓手,以建立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为目标,坚持依法行政,不断规范和加强环境管理和执法行为。
1.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贯彻落实《淳安县环境保护局2009-2013年依法行政实施方案》,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是召开环境法制工作会议,认真总结2008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全面推进2009年度依法行政工作任务。二是制定并实施2009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明确任务分工。三是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日常监督、年中检查和年终考核。
2.提高执法质量,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一是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剖析交流典型案例,认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加强行政许可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制度,严格规范程序和法律文书。二是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全面实施杭州市环保局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规范。加强行政处罚法律文书的规范化建设。合理约束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修订《淳安县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量罚办法》。三是进一步规范排污收费等行为。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和程序。四是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积极参与行政处罚案卷、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和优秀案卷评选活动。
3.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抓好责任落实。一是认真贯彻实施《淳安县环境保护局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化工作实施方》,进一步做好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加强全县环保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度建设,强化环境执法内部监督、检查和考核。二是进一步抓好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度的落实。建立健全和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制度,法律、法规、规章宣传制度,行政执法检查制度,法定执法程序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听证制度,行政执法诉讼案件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和回访制度,行政执法备案制度,行政执法统计报告制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等十五项制度。
4、清理和规范权力行使,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一是做好行政权力清理。进一步梳理行政执法依据,清理行政权力。二是编制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固化权力运行,对经过清理核定的行政职权,编织职权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和监督机制明示图,为构建权力阳光运行电子政务系统做好基础工作。
5、做好应诉工作,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一要贯彻落实《杭州市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暂行办法》、《淳安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办法》,县环保局局长按规定出庭应诉案件。二要坚持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深入做好案例剖析,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应诉能力。
二、深入开展环境普法教育
认真组织实施《淳安县环境保护局2006-2010年普法教育依法治理规划》。制定年度普法教育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抓好工作落实。重点抓好全年环保系统干部职工普法教育工作,增强法治观念,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着力抓好面向社会的环境普法教育工作,增强乡镇领导干部、企业法人代表及社会各界的环境法制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氛围。以“六・五”世界环境日系列宣传活动为载体,深入推进环境普法工作,扩大环境法制宣传的影响。
三、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交流,努力提高环保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1.切实加强环境法制队伍建设。探索法制和监察骨干人才培养机制,培养锻炼一批觉悟高、作风硬、业务精、会管理的骨干队伍,充分发挥其骨干、带头作用。
2.深入开展执法培训。注重执法培训实效,丰富执法培训形式,采取以会代训、专题培训、专家讲座、案例分析等形式,并通过出庭应诉、法庭旁听、案卷评查等形式的“实践”活动,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大力推进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
3.做好考核评议工作。按淳环保[2009]8号文件要求,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年度评方议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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