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淳安惠民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初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0-05-05

关于对淳安惠民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初审的公示

  根据《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2号)、《关于加强房地产估价机构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住房[2006]294号)和《关于完善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定工作的通知》(建房市发[2010]91号)的规定,为保证初审工作的公开透明,现将淳安惠民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2010年5月6日至5月15日,如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的,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到县建设局物业办(邮寄的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需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特此公示。

  来信请寄:淳安县建设局物业办

  地  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91号

  邮政编码:311700

                      淳安县建设局

                     二�一�年五月五日

  附:申请资质初审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名单

申请机构名称

淳安惠民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胡剑秋

专职房地产估价师

胡剑秋(注册号3620040132

谢凡强(注册号5120060150

余宏波(注册号3320080080

机构注册地址

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104

申请内容

核定房地产估价机构三级资质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方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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