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规划局招聘驾驶员简章
发布时间:2010-06-24

淳安县规划局招聘驾驶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驾驶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作风正派、工作勤奋,身体健康、热爱驾驶工作。

  2、具有本县户籍,在千岛湖镇有住处,男性,高中以上文化程度,35周岁以下(1975年6月1日以后出生)。

  3、持有A2照以上驾驶证,技术过硬,具有5年以上安全驾驶资历。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10年6月29日至6月30日。

  2、报名方法和地点:报名者请携带户口簿或当地派出所户籍证明,本人身份证、驾驶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两张到淳安县规划局办公室(千岛湖镇新安大街91-1号)报名,并缴纳报名考务费60元。联系电话:65022678。

  3、考试:分理论考试、驾驶操作技术测试、面试三种形式。理论考试主要内容为交通法规、驾驶技术等相关知识占综合成绩的40%,驾驶技术水平占综合成绩的60%。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按照综合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总成绩。

  4、体检、考察:根据总成绩按照计划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依次替补。总成绩前三名者,资格有效期为一年(自2010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在此期间县规划局若有需求驾驶员,通过体检考察合格后可优先依次录用。

  三、招聘后待遇

  经招聘录用后,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待遇按淳政办发〔2004〕60号文件和有关规定执行。

    淳安县规划局

    淳安县人事局

     2010年6月22日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徐爱梅 汪黎明 徐满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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