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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完善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试点中探索发现 安阳经验得到全县借鉴
发布时间:2010-08-23

在完善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试点中探索发现 安阳经验得到全县借鉴

  千岛湖新闻网讯 (见习记者 郭楠 通讯员 向忠振) 去年8月初至9月底,安阳乡作为我县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的唯一试点,经过充分调研、广征民意、精心组织和规范操作,成功完成股改,为其他乡镇开展工作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宝贵经验。

  全乡采用“均股均利”形式,把集体统管山的收益的70%以上落实到农户,分利于民,并以家庭为单位做好了股权登记工作。通过完善改革工作,现全乡原集体统管山林中确认承包经营和流转经营的山林面积达到24506.5亩,占统管山总面积的18.9%。

  乡党委政府及各个行政村成立了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全乡村级以上领导工作机构共成立19个,完善主体改革工作人员达103人,为改革提供了组织保障。

  全县首先在安阳乡搞试点股改,无先例借鉴,工作组人员全面掌握各村组林业“三定”、“折股联营”、“山林延包”各个时期的基本情况,坚持在尊重历史、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的基础上有所创新。

  为充分掌握民情林情,工作人员自当年8月10日开始历时40天走村入户,先后召开了68次村、组及党员干部会议,商讨工作方案及可能出现的情况应对措施,精心制定了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以此为基础在各级进行动员。

  各村组因地制宜制定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确定参与股改人口,完善规范集体统管山流转手续等,做到了一村一方案、一组一方案,并进行公示。全程做到内容、程序、方法、结果四公开,切实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在整个股改试点工作中,“农民得实惠”始终是根本,36个方案都严格坚持“2/3多数同意”的民主表决原则,经过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股改方案历经4次修改完善,以确保其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乡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包片,联村干部包村,建立工作责任制;乡、村、组充分利用广播、板报、标语等宣传媒体,以及座谈会的形式,积极开展集体统管山“均股均利”政策的宣传、培训,让群众了解、支持改革,自觉参与改革。据统计,股改期间,全乡共印发集体林“均股均利”政策的宣传资料380余份,开展宣传咨询110次,召开座谈会68次。

  为保证工作时间,乡党委还作了在完善林权主体改革期间全乡所有工作人员及村委班子不得请假的规定。试点期间正值“秀水节”,乡村干部及林业局工作组人员均坚守在岗位,从而使集体统管山“均股均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并如期完成目标任务。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程就 姜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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