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千岛湖传媒中心在职人员进修制度
为提高员工素质,本中心依据“教育解决长远、培训解决眼前”的思想,从教育与培训相结合的原则出发,将培训重点分为两方面:公派学习和个人函授。
一、公派学习
1、根据工作需要,本中心每年派若干名人员参加不脱产学习。公派学习人员由党组批准确定。
2、公派学习人员带薪留职,中心按规定报销学费、住宿费和一次往返路费。
3、个人晋升专业技术职称的各类培训和费用,同级别中心只承担一次费用。
4、各类培训考试不合格的,不予报销费用。
二、个人函授
1、个人函授学习,经本人书面申请,所在部主任签字同意,由主要领导审核批准。
2、中心人员凡参加专科、本科高等学历的函授学习,并已经领导批准的,取得专科学历一次性报销学费3000元,取得本科学历一次性报销4000元,参加自学考试的实报实销。
3、在学习期间,必须安排好本职工作。因工作需要不能离岗学习的要以工作为重,向学校请假。
4、各部(室)应从本中心利益出发,鼓励支持员工参加不脱产学习班,并提供一定便利条件。
5、本规定的适用范围:参加培训的员工必须在50周岁以下且在本报实际工作一年以上,确因工作需要,所选专业与本工作岗位对口。
走向全媒体——千岛湖传媒中心十年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