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千岛湖传媒中心关于节假日值、加班工作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0-11-03 10:51:41   
淳安县千岛湖传媒中心关于节假日值、加班工作的规定

淳安县千岛湖传媒中心

关于节假日值、加班工作的规定

 

为充分调动传媒中心全体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保证节假日期间传媒中心相关工作的正常运转,保障全体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和传媒中心财产的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意见。

1、值班工作时间:节假日值班时间和正常工作时间相同,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

2、值班人员安排:

1)一般情况下双休日不安排值加班,特殊情况特殊岗位除外;

2)元旦、清明节、“五一”、端午节、中秋节“十一”和春节等节日长假值班由各部室提出相关意见后报办公室统一安排;

3、值班工作要求:

1)必须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坚守岗位,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值班工作;

2)因故不能按值班安排参与值班工作的应及时请假并由部室重新作出安排,值班期间有事外出须向值班领导请假;

3)值班每天分上、下午两个时段,由值班领导进行考勤登记;值班人员到岗后须及时签到登记;

4)值班期间各科室若有大、要事发生,值班人员应及时告知值班领导和中心主任,通报相关情况,采取应对措施;

5)值班人员每天到岗和下班离岗时要负责对办公大楼进行巡查,关好门窗,确保财产不受损失;

6)值班领导要对当天值班情况进行如实记载(包括值班人员到岗、其他人员往来与接待、上级通知、中心财产检查等情况);

7)值班领导交接班时要对上一个值班周期内单位的财产等情况进行检查,交接;

8)一个节假日结束后,值班记录本交办公室统一存放。

4、值班工作考核:

1)值班考核:以办公室值班安排表和中心领导值班记录为依据,由办公室负责登记上报;

2)加班考核:考核办法以岗位考核细则为准。

5、采编人加班大考核:考核办法以岗位考核细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