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当前的位置: 乡镇在线 > 大墅镇 > 政策文件
大墅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10-11-09

大墅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指导和规范我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淳安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淳安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总则

  本预案适用于在大墅镇行政区域范围内的食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预案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资源整合,信息共享”;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依法管理,快速反应”的工作原则,旨在对可能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二、组织领导

  (一)镇应急指挥部

  1.镇应急指挥部组成

  镇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组长、镇长担任,必要时由书记担任;副总指挥由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副组长担任,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镇应急指挥部职责

  镇应急指挥部负责全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其主要任务是:

  (1)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制定控制措施;

  (2)负责事故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

  (3)负责发布事故的重要信息;

  (4)审议批准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理工作报告。

  (5)向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处理情况等。

  (二)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是指挥部下设的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镇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

  1.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成

  办公室主任由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担任,人员从镇各办公室抽调。

  2.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贯彻落实镇应急指挥部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检查督促各办、村、单位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扩大;

  (3)研究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必要时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

  (4)向镇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5)为新闻机构提供事故有关信息,必要时接受媒体的专访;

  (三)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镇应急指挥部下设警戒保卫、医疗救护、后勤保障、善后处理四个工作小组。各工作小组的职责如下:

  1.警戒保卫组:由镇派出所牵头负责,镇综治办、人武部等配合,组织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配合有关部门营救受害人员,阻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现场,协助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2.医疗救护组:由镇卫生院牵头负责,指导急救人员迅速展开抢救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尽快查明中毒原因,提出和采取控制食物中毒的措施。

  3.后勤保障组:由镇党政综合办牵头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协调、组织安排应急药品和物资,保证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

  4.善后处理组:由镇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负责并配合民政、劳动保障、保险等部门,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善后处理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

  各工作小组的参加人员,由镇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性质确定。镇属有关单位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根据镇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给予支持。

  三、   事故报告

  1.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所在村、单位应立即向镇政府报告;接到报告人员应立即向镇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镇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应在1小时内向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及有关部门作出初次报告,并按照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及有关部门的要求作出进展报告和总结报告。

  2.初次报告内容。发生事故的单位、地址;患者(含疑似患者)的发病时间、发病人数、临床症状及体征;治疗单位、地址,抢救治疗的基本情况;事故现场采取的措施;需相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救援和处理的有关事宜;事故的报送单位、签发人和联系电话及报送时间。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四、应急响应

  按照《淳安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分级响应机制,发生Ⅳ级及以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由淳安县及以上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施。本预案必须启动。

  发生危害影响范围在本镇行政区域内,造成人身伤害人数5-30人、未出现死亡病例的事故的应急响应,由镇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施。镇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

  预案启动后,镇应急指挥部及办公室全力以赴组织救援、控制事态、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向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各村与辖区内各单位应积极配合并认真组织好救援工作。

  当食品安全事故随时间发展进一步加重,食品安全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当上报镇应急指挥部审定,及时向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提升预警和响应级别;对事故危害已迅速消除,并不会进一步扩散的,由镇应急指挥部审定,撤销应急响应。

  五、应急保障

  (一)人员物资保障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应急处理工作需要,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参加事故处理,通知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立即到位。

  镇党政综合办负责确保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的设施、设备、物资和应急救援资金。

  (二)信息保障

  镇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负责建立应急指挥信息报告系统,承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相关信息收集、处理、分析等工作,确保信息24小时畅通。镇应急指挥部应当及时向社会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严格实行信息归口、统一对外发布的原则,媒体应当经镇应急指挥部或办公室同意后发布信息。

  六、后期处置

  (一) 善后处理

  镇政府负责并协助有关主管部门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

  (二) 责任追究与奖励

  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镇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纪律追究有关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

乡镇概况

大墅镇地处淳安县西南部,南依千里岗山脉与衢县接壤,北濒风光秀丽的千岛湖,距县城36.5公里。全镇辖38个行政村,102个自然村,常住人口1.5万人,地域面积163平方公里,有耕地8806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