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淳政办发【2010】109号《关于扶持物业服务企业发展的政策意见》文件规定,为提升我县物业企业服务的整体水平,现受物业服务企业委托,向社会公开诚招专业化物业服务管理人才,具体要求如下:
一、全日制大专以上,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建筑类、文秘专业毕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物业管理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身体健康,男女不限,户籍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三、有相关物业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 聘用及待遇:试用期3个月,薪酬为1000元/月;试用期满正式录用后,将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年收入不低于2.5万元,具体薪酬与聘用物业服务企业面议。
五、报名地点:有意者请携带学历证书、个人照片、详细履历到县建设局二楼物业办(新安大街91号)报名,联系人:王小姐(64827696)。
六、报名时间:2011年1月20日至2011年1月29日(十个工作日内)
淳安县建设局
2011年1月20日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叶青 方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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