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今日千岛湖》广告增版操作程序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2-16 10:45:44   
关于完善《今日千岛湖》广告增版操作程序的通知

各科室:

  为了降低印刷成本,合理配置广告版面资源,根据近期广告增版存在的时间较为集中、工作负荷较重、成本支出较大等问题,经中心主任办公会议研究,进一步完善《今日千岛湖》广告增版操作程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广告增版原则上要求广告部或乡镇教育工作室提前两天向值班总编提出申请,临时性广告增版原则上要求15:00之前向值班总编提出申请,经研究同意后方可实施。中心对广告增版应

  全力予以支持,优先予以考虑。

  二、一般情况下,有三个以上的广告版面,方可对《今日千岛湖》广告版进行增版。

  三、若广告客户特别要求或遇其他特殊情况,确需对《今日千岛湖》广告版进行增版,应收取增版费。其中,增加一个广告版面,收增版印刷成本费3000元,由一个广告客户单独承担;增加两个广告版面,收增版印刷成本费3000元,由两个广告客户分摊承担;增加三个广告版面,不收增版费。其它依此类推。 

  四、价位在1.2万元以上的单个广告可以进行增版,超过1.2万元的广告收入可以抵扣增版费。价位在1.5万元以上的单个广告不收增版费。

  五、广告增版费用的收取,广告部或乡镇教育工作室要与广告客户提前沟通和协商解决。收取的广告增版费用计入广告部和乡镇教育工作室的广告业务总量。

  六、协议单位的广告应避免集中安排在月底。若确需临时增版,其增版费用,由广告部或乡镇教育工作室与协议单位协商解决。

  七、广告部和乡镇教育工作室都申请当天上一个版广告,由值班总编协调安排一个彩版。如协调未果,其增版印刷成本费3000元,二家分摊。由广告部和乡镇教育工作室向广告客户收取。

  八、广告增版经中心主任签字同意后,方可送印刷厂印刷。九、本通知未尽事宜,由中心主任办公会议另行研究决定。十、本通知由中心主任负责解释。

  十一、本通知于2011年2月14日起正式执行。

                     二�一�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