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村委会、水库管理单位: 为确保山塘水库安全渡汛和正常运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充分发挥工程效益,促进我镇经济快速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及《浙江省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镇山塘水库的实际情况,各村、各单位在山塘水库安全管理上必须切实加强,做到水库保安责任到人,巡测检查责任到位,镇里在签订落实小(三)型以上水库保安、巡测检查责任书和落实责任到人的同时,望各有关村和水库管理单位务必抓紧做好小(三)型以下山塘的保安、巡测检查责任人的落实工作,加强汛期安全管理,确保2011年度山塘水库安全渡汛。 附:小(三)型以上水库保安、巡测检查责任人名单 小(二)型水库安全蓄水控制运行计划表 淳安县枫树镇人民政府 二O一一年三月十二日 抄送:县防汛防旱指挥部 枫树岭镇山塘水库保安、巡查责任人名单
枫树岭镇2011年小(二)型水库安全蓄水控制运行计划表
说明: 1、汛期水库水位不得超过本表汛限水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