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镇政〔2010〕99号
关于继续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
镇属各企业:
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年”活动,认真做好企业安全生产,根据淳政办发[2010]107号文件精神,现就再次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年”相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望认真抓好落实。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围绕降事故,控指标,保平安的目标,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安全发展的方针,引导企业认真吸取经验教训,坚决克服麻痹侥幸心理,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有效遏制各类事故,为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镇属各企业,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公益性宣传教育活动。通过认真总结、深入挖掘,在各个行业和领域及时发现、树立一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管理模式创新、安全生产成效显著的先进企业。进一步拓宽宣传渠道,扩大社会宣传面,创建“安全生产宣传园、宣传街、宣传墙、宣传社区”等安全文化阵地,结合不同阶段安全生产特点,组织开展针对性强、形式新颖的大型宣传教育活动,使安全发展的理念逐步深入人心。各企业要认真组织和支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安全监管干部的参加市、县、镇组织的业务培训,提高基层一线的安全监管能力。
(二)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要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水平,年内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参与率达到100%,达标率达到100%以上。积极参与县级组织的评优活动,镇属企业要严格规范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提高预防事故的能力。镇安监办要加强监督检查和动态监管,对放松管理、不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的已达标企业,及时取消达标资格,并列入重点监管范围。
(三)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镇属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企业安全生产常态性工作范畴,使之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尤其是重点部位,重点单位以及高温、严寒、汛期等重点时段,至少每月开展一次排查,同时要组织企业职工广泛开展“查身边隐患,提整改建议”活动,纵深推进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建立排查台账,落实治理措施。镇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对整改难度大、危险性高、容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重大安全隐患的,及时上报县政府,实行挂牌督办,对不能按时完成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的企业,一律停产停业整顿;对整改无法完成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
(四)加大安全投入和科技创新力度。以政府为导向,鼓励和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规范安全生产自律行为。鼓励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并按规定对完成的技术改造项目上报县政府给予财政资助。
(五)加快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镇属各企业要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机制建设,建立和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救援管理机构,明确职责,理顺关系,形成高效顺畅、协调运转的应急救援体系。完善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六)完善安全生产考核问责机制。进一步明确企业负责人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强化责任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企业考评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履职、通报、奖惩、约谈、警示、问责和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工作措施。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镇属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健全保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企业负责人亲自过问亲自抓。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切实解决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二)细化责任。各企业要认真制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责任。
(三)报送信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准确掌握并上报“安全生产年”活动开展情况和有关安全动态。
千岛湖镇人民政府
二O一O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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