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环卫工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规范环卫工人安全作业及防范生产过程中职业病的发生,县环卫处根据工种不同,劳动条件不同等情况,对原有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进行了适当调整,调整幅度约25%。
此次调整除增加了一些劳动必用防护用品外,还缩短了对大件劳保物品的使用期限,增加了特殊工种的防护用品,如:粪便处理工和果壳箱(桶)清洗工增加了防水的皮手套;水上打捞人员增加防寒服等,使环卫一线工人的劳动有了可靠保障。(孙凤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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