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公安部《关于加强交通协管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淳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协管员13名。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公安交通管理事业,工作责任心强,无违法犯罪前科;
3、具有本县户籍,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21周岁至35周岁之间,身高1.68米以上的男性,双眼裸视力4.8以上, 身体健康,体貌端庄。
4、退伍军人、下岗职工中持有机动车驾驶证(三年以上驾龄)的优先录用。。
5、会计算机操作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11年6月20日至7月10日。
2、报名方法和地点:报名者请携带户口簿,本人身份证(退伍军人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两张到淳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综合科报名。联系电话:0571-64881600。
3、考试:考试分笔试、计算机操作测试和面试。经资格审查,对符合报名条件者组织笔试、计算机操作测试。根据笔试、计算机操作测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计算机操作测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和政审:按照笔试、计算机操作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和政审对象,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依次替补。
三、相关待遇
经招聘录用后,签订聘用合同,全部分配到农村中队。试用期一个月,待遇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淳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0一一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