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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岛湖新闻网讯(记者 刘波 通讯员 李明勇)为实现服务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我县积极扶持服务业个体户发展为私营企业,以培育一批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的服务业中小企业,使其做大做强。
为此,我县强化政策引导,规定凡是在本县注册和纳税,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服务业个体工商户,优先获得扶持发展为私营企业:经营场所面积达到200平方米以上的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常年达到8人以上的个体工商户;已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或已使用电脑开票系统的个体工商户;当地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认为需要重点扶持或发展为私营企业的个体工商户。
工商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强化政策引导,增强服务业中小企业发展信心,我县制定出台了《关于扶持服务业个体户和限额以下企业发展为限上企业的意见》,明确了具体扶持政策。
据介绍,服务业个体工商户或限额以下企业,经培育达到限额以上标准并连续两年进入统计超级汇总库、年纳税地方财政贡献超过5万、增幅达15%以上的,县政府给予该企业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服务业个体工商户或限额以下企业自发展为限额以上企业之日起,县财政三年内每年安排该企业当年度所缴纳所得税地方留存部分的同等金额给予奖励。
下一步,工商部门将进一步做好宣传培育工作,引导企业注册、变更登记,为企业发展做好服务工作。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吴敏 方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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